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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把我的弟弟交给你了。” “好。” 原晓接过匣子,放在程锋面前,伸出自己的手。 “为我戴上它。”原晓轻声说,“我永远承担,在你身边的任何责任。” · 第二天,原晓就见到了他的爸爸妈妈,从他们的口中原晓知道,程屹带了很多昂贵的礼物去拜访他们,相当于帮自己家那位傻瓜弟弟提亲。 然后把他们接到这里,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是的,程屹为他们准备了一场大婚。 是一场准备非常用心,十分精良的婚礼。 分汉制和西制两种,西制在前,然后,则是非常隆重的汉制婚礼。 在原晓和程锋的同意之下,这场婚宴全程转播,让世界都可以见证他们之间的大婚。 程屹花费甚重地为他们打造了一个古朴的成礼台,专门请了国学大师,按礼制主持他们的婚礼。 原晓和程锋穿着华美的周制婚服,架婚车而来,先在银盆中净手,随后,才缓步走上高台,相对而坐。 两个人戴着同样的冠,都有同样的假发包,高台边种了冬日仍在开花的树,落座时,花瓣纷纷扬扬,就真的好像到了古时候那样。 有人送上烤肉与青铜酒杯,两个人举起筷子,象征吃了一块肉后,又交换杯子,饮合卺酒,这杯酒微微有些苦涩,入口却又回甜。 饮下合卺酒,同甘共苦意尽,至此,礼成。 · 三月中旬,阳光明媚,草长莺飞。 趁着天气好,大家随便收拾点东西出去,背着乐器去郊游。 only we没有合上的电脑摆在窗边,插着电源的电脑经久而亮着屏幕。 下午三点四十一分,一封新邮件跳出在打开的工作邮箱里。 【尊敬的only we组合: 您好! 我是XX平台,选秀节目的总制作人,我很喜欢你们的音乐,诚邀你们加入我们本季度的选秀比赛,成为练习生们的导师,如有意愿,请在……】 后面的内容,便看不见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章完结。嗯,满足了我的强迫症哈哈哈。 再见啦??我们下一篇文再见!挥舞小手给打广告!甜甜的冬日爱情故事,每天看了心情好! ===================================================== 一点有点长的后记。 感谢一路大家的支持。伴随着他们拿到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音乐奖项,终于大婚,再一起回到起点。这篇文章落下了帷幕。 其实这篇文章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我本来想用星星发出的光芒要走漫长的路才能被地球上的我们看见,而且仅仅一个夜晚,就再也看不到了来形容这件事情。 但是2333这也太不要脸了。自比如明星究竟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态度2333。我不是,我们之间其实也不是。 但这篇文章确实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当时我看了很多本书,书里面都说一个作者应该存稿,然后再反复修改。读完之后,我深以为然。 当作者最重要的究竟是什么,我在想。 最后,我认为,第一,是不要辜负自己的初心,永远保持热情地去讲故事,探讨自己想要探讨的主题。第二,是永远对支持自己的读者保持敬畏感,永远要对他们负责。 不要把未经深入思考的潦草作品轻易放到读者面前,我应该做到的,尊重你们的方式。 即使我目前回头看会发现,它原来有那么多的不足,但至少在完结的9月,这篇文章是我那时候的最佳了。是花费了许多心血,然后才完成的作品。 不足是受限于能力,态度没问题,能力就一定会提高。 再谈谈原型。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在我的两个主角身上发现一些别的人的影子,每次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完了,我会不会被撕!!! 但是仔细想想,我觉得其中内核的原因是因为优秀的人总是相似的。 纵观娱乐圈,那些能够被人喜欢,追随的明星们,他们身上有的闪光点,是人性中我们本来就喜欢的部分。 所以,我也不用怕。 因为他们是独一无二的。 原晓,是我在他给方云华说希望自己降到F班,换来程锋在A班时,是我在他带领A班争取舞台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认为我会写一个热血笨蛋,但是他自己用行动告诉了我,他不是。他有智慧,很聪明,但也非常体量别人,有点小圣母,却也不是毫无原则。 程锋,是我在他冲下舞台抱住原晓,拿着早餐去和江心他们讲和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以为我会写一个外表高冷实则骚话很多的攻233。但他也用行动告诉了我,你停一停,我只是专注于舞蹈而不懂社交。 还有陆方知,我以为他是狂傲盛气凌人,但他其实是努力的实干家。 姚嘉瑞,理智的,有些小忧郁的,充满破坏力,但他全部的温柔都留给这个团队了。 谢雨洲,欢脱的,话多的,长得最好看内心最柔软,最喜欢这个团,却从来都是行动多于说话,心比脸更好看。 韩呈,我着墨不多,但从一开始的极端,走向不坐以待毙,成为团队专业的掌镜人。 only we,这个我认为的,全世界最好的团。 你们在那个世界要好好的,永远才华横溢,永远一往无前。 跟你们说再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