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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回,顾重倒是替他回答:“拿本书。” 薛言生并不相信:“书?什么书?” “我不知道,你让他自己上去看,”顾重侧头看他,“你去拿吧,书房的钥匙就挂在门上。” “嗯。” 沈望几乎是落荒而逃地上了楼。 怎么会是薛言生? 他打开门锁,躲进书房里。 他还能依稀地听到楼下的争执声,他听到薛言生那拉长的声音“怪不得你——”,顾重只是低声地说着话,沈望听不清他说的话,他手忙脚乱地从书柜里随便捏出本书,只想赶快离开,却没想到意外横生,竟然碰倒了那一摞的书,书哗啦啦地都掉了下来,造成了不小的动静,楼下瞬间安静了下来。 沈望望着被砸得通红的手背,有点儿没反应过来。他想抽根烟,或者喝点酒——总之什么都行,他不知如何面对时下的场景,然而他身上什么都没有,口袋里就两粒可笑的薄荷糖。 他摸了摸脸颊,才发现脸上湿漉漉的。 像是受了极大的极大的委屈。 但是他自己说要来的,他不知道该怪谁,怪来怪去还是怪自己,结果眼泪越流越多。他抱着那本书,那本书应景地叫。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怎么了?” 沈望看看手臂上的泪珠,又转头看看书房里的惨状,立刻抵住门,低声说:“没什么,是我不小心碰倒了书架。” “……受伤了吗?” “没有。” 顾重听他的声音很软很闷,忍不住又问:“真没事?” 沈望故作轻松地说:“没事,我该和你说对不起,我弄倒了你的书,我等会给你理。” 顾重没有调侃他的笨手笨脚,只是沉吟了很久说:“那我在楼下等你。” “嗯。” 沈望蹲下`身,把一本本书重新放回书架,书上一点灰都没有,估计常有人打扫,是薛言生吗?他开始后悔了,后悔自己提出的奇怪要求。 为什么要跟他的恋人见面? 为什么要来?如果不来,如果不知道,他还能再坦荡自私些。然而知道一切后他的确没有资格再跟顾重说话了。他是不是没有资格再打扰他了? 沈望半梦半醒地拿了那本书,快速地下了楼,经过客厅时,薛言生正背对着他,在逗那条萨摩耶,那条萨摩耶在薛言生手下瘫倒在地,一副亲密的模样。顾重偏头问他:“找到了?” “嗯。” “那我送你到门口吧。”顾重作势要给他开门。 沈望自己抓住门锁,不敢看他:“不用了——我认得路,你、你忙吧。” 沈望低着头说。 “好。”顾重深深地看着他。 “那我先走了……刚刚打扰了。” 沈望匆匆地关上门,他没敢看顾重的脸色。窗外刚下了场雨,树叶还挂着雨,石砖上湿漉漉的,门前种的雏菊花被打落在地上,成了粘粘乎乎的一团。 他钻进自己的车,把脸埋在方向盘里。 他觉得胸口的红疹越来越痒了——他不敢去挠,怕挠破了皮肉,心脏就要袒露出来。然而这种瘙痒感原来早就蔓延过了心脏。 否则为什么他喘不过气来呢? 第十一章 为什么会迸发出这样无望的爱意?为什么会走进这样的困境?他时常在黑夜里想起这个问题,他开始去思考,去努力想。 其实沈望不是不知道自己奇怪的。 他向来有所察觉,他似乎并不快乐,也并不悲伤,他的情绪很少,总是很迟钝,总是会淡忘一些很重要的事,像块浸了水的木头,又重又无趣。因为缺乏感知,所以连敬畏都稀缺,他不敬鬼神,不效人事。 他总是对他人的情感和自己的认知都要慢半拍,他有时候会觉得很孤独,他的迷茫像是堵在胸口,让他行走的脚都麻木,不知道该往哪里前进。 他有时爱人,有时不爱,很少悲痛,顾重曾说他喝醉时看上去不像是活着,殊不知那是他一贯的姿态。 他也不是生来便这样,他年幼的时候挺调皮捣蛋,喜欢满院子地跑,只是像他这样稍微冒了点儿头的小孩就会挨揍,这里的冒头儿指的不仅仅是他活泼开朗,还有他跟其他小孩不太一样。他的记忆是阶段性的,他清楚地记得一部分从前的事,另外一部分就藏在角落里,怎么也捡不起来。但他习惯了这样活着。因为没有痛楚,没有强烈的情绪,所以失落也少。 他七岁的时候,自学了五线谱、初步的乐理,九岁的时候,能够弹几首简单的小曲儿,用门堂里那捐来的钢琴,他从没想过,这些是他人不会的,他只是觉得弹出来的音乐好听。 孤儿院的小孩大多命苦,但沈望却没有太大的感觉,生活便是生活,即使像条狗一样,也是活着。院长是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老爷爷,沈望、美和的名字都是他起的。只是沈望不知为何地难以亲近他,或许是因为他总是戴着副金丝边框的眼睛,将一切情感都掩在背后。但院长似乎是极疼爱他的,总给他开小灶。 虽然也就是翻翻字典的功夫,但老先生用苍老的手翻到192页,他变成了沈望,老先生说,盼着他成为人中龙凤,他没听懂,他只是庆幸自己至少没有成“旺”。 那实在是太难听了。 然而孤儿院里的孩子却不是都可爱无辜的。 无人教养和贫穷困迫往往会带来行为上的缺失和认知的错位,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可耻。 例如以徐斯为界限的大小孩,经常欺负他们这帮豆芽儿,沈望是他们重点欺负的对象,因为他又白又矮,像个小姑娘,还会弹钢琴,所以他们说他“装”,说他“虚伪”,还骂他“恶心”。 他没在餐盘里见过一块肉,床上永远是湿的,但他还是不觉得自己有多惨,他对惨这个字眼没有认识,他看看比他更小、更可怜的小孩,他便觉得自己过得还算不错。 十岁的时候,他依旧被欺负、依旧平淡地活着,翻看书架上的乐谱是他为数不多的“喜欢”,他喜欢钢琴,喜欢美和,喜欢乐器发出的声音,除此之外,鸡肉只是鸡肉,若是没有,一半的馒头也并无区别。 但他却被领养了,那说来是件很奇特的事。那天中午,院长吃过饭,蹲下`身来,特地用温水给他擦了擦手,又洗了洗脸,嘱咐他:“等会要乖,不准乱说话,听到了吗?” 他没理解,但他说“嗯”。他被院长牵着手带到办公室里,他只记得从睡房到办公室的路很短,他却像是走了许久,不知道是阴冷潮湿的走廊和灰色的地砖让他心生退怯,还是院长冰冷的手掌,但他记得院长的“要乖”,所以他什么都没有说。他在办公室里见到了一位极为漂亮的阿姨。 头发是卷的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