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路拾遗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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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雪斋站在等身镜前细致整理西装上的细微折痕,镜中人微微低垂着头,只能窥见细碎刘海下纤长的眼睫,俊俏挺拔的鼻梁,最为绝妙的是那张盈润的嘴唇,红一分便显艳俗,淡一分又太苍白,饱满丰润,时刻透露着浅淡水光,令他显出十分清冷的气质。抚平衣服上的褶皱后,傅雪斋的手指在一排袖扣盒中划过,最后挑选了一对宝蓝色镶金丝边宝石袖扣,卷起袖子佩戴好。行装整理完毕后,傅雪斋抬头打量镜中人,确认自己是整洁而有秩序的,而后看了一眼手表,距离九点上班还有半小时,于是拿上车钥匙出门。 傅雪斋居住的紫金御苑多为本市新兴精英、富二代等年轻人聚居之所,大平层的价格比起别墅来说价格便宜不少且离市中心不远,算的上是闹中取静了,整片住宅绿化很好,傅雪斋从大门走小路绕行至建筑背面的停车场。正当夏日,曲径幽香,卵石小路两旁开出叫不出名字的花朵,树丛中传来悉悉祟祟的声音。傅雪斋低头一看,果不其然,那条威风凛凛的大狼狗又来围着他的裤脚打转了。 最开始他以为这是哪位住户家养的宠物狗,可是它的脖子上既没有锁链也没带狗牌,第一次被靠近的时候,傅雪斋紧张得心跳都要停止了,生怕激怒这条大狗扑上来咬他,结果并没有。这条狗只是站在一箭之地打量着他,与它对视时,傅雪斋甚至产生了一种与一位成年男性对视的压迫感。那只狗慢悠悠地走过来,如同巡视自己的领地一般绕着傅雪斋转了一圈,用自己的脊背轻轻蹭了蹭他的裤腿,摇着粗大的尾巴勾了勾他的小腿。“我要去上班了,下次有机会陪你玩。”傅雪斋仍旧记得他当时所说的话,恐惧冲昏了他的头脑,维持表面的镇定已用尽全力,也许是狗过于人性化的眼神令他不由自主的做出试图与狗交流的荒唐行为。没想到狗竟然慢慢推开了,钻入树丛时回头深深看了他一眼。 傅雪斋快速离开后立即与物业沟通了这条流浪狗的事情,对方也表示如果遇见会全力处理。结果几个星期下来,这只狗仍旧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他面前,傅雪斋也渐渐习惯了它没有伤害性的举动,偶尔还会带一点东西来喂它。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傅雪斋发现这条狗很通人性,而且还很麻烦,明明是一条流浪狗,食物放在地上它看都不看一眼,还得用干净的纸碗给它装起来;要是投放了隔夜的食物,它的狗鼻子一嗅,立马甩着尾巴扫兴离开。 今天是工作日,傅雪斋没有时间同它玩耍,说了一句:“我要上班咯。”便匆匆离去。 到达公司时正好八点五十,开放式办公区域已经陆陆续续来了许多人,看见傅雪斋走过,纷纷向他打招呼:“傅总早。” “早。”傅雪斋微微点头回应,经过茶水间打了一杯咖啡走进单人办公室。见着办公室的门关上,坐在工位上的几个人开始一边吃早饭一边划水闲聊。 “傅总穿黑衬衫也好帅啊!” “确实,他穿白衬衫的时候我还敢搭话,穿黑衬衫真的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SOS。” “你说他有没有对象啊?” “我猜没有,他这么年轻坐上营销总监的位置,完全就是拼命工作才升上来的,哪有时间谈恋爱。” “对了,老板今天回来了吗?我都有一堆文件要他签字了。” “没呢,还在出差开会,不过也就明后天的事儿了。” “天啊,这笔营销款真是急着审批好么,救命。” …… 整理了一天员工汇报上来的年度营销方案,想着后天老总就要回来了,傅雪斋忍不住一阵头疼,站起身对着窗外准备活动活动身体,没想到外面天色发黑,乌云一片连着一片,沉重地坠在天幕上。恐怕要有一场暴雨,傅雪斋心想:可惜没带伞,尽快在雨落下来之前结束工作吧。 又修修改改了一会儿,转眼间到了五点半,职工陆陆续续打卡下班,窗外的天儿愈发阴沉,狂风将那栽种不久的香樟树吹得浑身颤抖。随着一声闷雷,雨像是得到了某种信号,一股脑儿倾泄下来,落在地上打出劈里啪啦的脆响。秉持着认真负责、精致美观的原则,傅雪斋一直将汇报方案修改润色到七点多才离开办公室。 黑夜浓稠欲滴,雨如珠帘,灯光都显得没有往日明亮。停车场离他们办公室有一段路要走,傅雪斋深吸一口气冲入雨幕中。就这么一小段距离,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湿透,冰冷的雨水顺着衣角袖口滑落;傅雪斋钻进车里打开暖气,好一会儿才平复了细微的颤抖,驱车回家。 将车停在小区,傅雪斋正打算快速冲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事物:往日跟着他的那条狗正可怜巴巴地卧在地上,雨水将它往日蓬松光滑的皮毛冲刷得东倒西歪,看起来异常可怜。傅雪斋吓了一跳,心想这狗不会是误吃了耗子药或者是被人打了吧!他连忙走过去蹲下身抹了抹狗的头,连平日里轻微的洁癖都抛到脑后。大狼狗抬起头冲他有气无力哀叫几声,傅雪斋动了隐恻之心,拍了拍狗狗的背部说:“站得起来吗?走,跟我回家。”狼狗动了动耳朵,支棱起身子跟在他身后,毫无平日里八面威风的模样。 淋了加起来半小时的雨,傅雪斋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服,打算收拾完自己再来收拾一下大狼狗:“乖乖坐在门口不要动噢。”于是那狗真的就听话地坐在原地等候他。傅雪斋的家约摸180~200平方,他一个人住绰绰有余,家里装修得很简洁温馨,东西不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留大平层宽阔和采光的优势,家中浴室都是用玻璃作为隔断墙,客厅全景落地窗,傅雪斋很喜欢晚上坐在窗边的懒人沙发上处理工作。浴室里响起哗啦哗啦的水声,大狗耳朵一抖一抖的,站起身往浴室方向走去。 “你,你怎么进来了。”傅雪斋瞧见那只体型巨大的狼狗顶开玻璃门走了进来:“真是一条不听话的狗,快出去!”出于私人领地被侵犯的不适感,傅雪斋呵斥道。结果大狼狗全然当作没听见一样,大摇大摆地走到花洒下冲刷着身体,末了还嚣张地甩了甩毛,将水珠全甩到傅雪斋身上了。简单冲洗了一下,大狗就要往外跑,傅雪斋一看,生怕它顶着一身水在自己的房子里瞎跑,绝对没有比这让他更崩溃的事了。“等等等等,先别走。”傅雪斋改了主意,蹲下身按住了狗背:“干脆把你一起搓了得了。”大狗乖乖的摇了摇尾巴,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脚趾。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脚,弧度柔软,脚趾圆润,透着淡淡的粉色,被水打湿后显得更加湿润可口。 脚趾上带着湿意的柔软触感顺着脚尖直冲头顶,傅雪斋只觉得腰眼一酸,双腿发软跌坐在了地上;他浑然不知这具年轻的身体是如此的柔软敏感,仅仅是轻舔脚趾都让他忍不住浑身热意涌动。大狗被他的反应一惊,立刻匍匐在地警惕地盯着他,却见傅雪斋没有后续动作,只架着腿,双手撑在身后轻喘。流水顺着皮肤滑落,在晕黄的灯光中显现出梦幻般的色泽,大狗正对着他的腿间,看见一滴水珠从他的腹部渐渐向下,滑入那到浅浅的窄红中即将隐没不见。它好奇地凑上前去,伸出厚实的、冒着热气的猩红舌头缓缓舔过那还未绽放的花蕊。 “啊——”傅雪斋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叫,仰头急促呼吸,似欢愉又似痛苦,手指紧紧抠住地板缝隙,胸口不停的起伏。这条狗——这条该死的狗,居然舔到他最隐秘、最想隐藏的幽处,那是他不愿面对的身体残缺,是他拒绝与人相交的噩梦;还没等傅雪斋缓过神来,那处的感觉却越发鲜明,他惊慌地低头去看,那条狗正摇着尾巴,欢快的来回舔舐两侧薄薄的花瓣。那条舌头,该死的舌头,是那么的有力量,舌面上生着突起的点,每刮过一次都能带起一阵战栗。 大狗好似在品尝什么珍馐美味,卖力用它的长舌完完全全从上舔到下,时而打圈舔弄,时而用舌尖挑逗,将那脆弱的粉色花瓣,玩弄出了鲜艳的红痕。沉睡的春意被唤醒,傅雪斋惊恐地看着自己下身往常紧闭的、只留有一线缝隙的穴口居然微微翕张,里面翻出一点湿润媚红的软肉,好似在渴求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