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虫叮咬要擦药膏
司书言拎着背包,不情不愿地从越野车上下来,雨林上空热辣的阳光自高大树顶缝隙间穿过,在他背上洒下斑驳的光芒。 厉封远冷着脸跟在他后面,腰上别了一把黑沉沉的军刀,右手提着塑料袋,里面装着药膏和纱布。他足足比司书言高了一个头,长相硬朗俊美,帅得很有男子气概,是组合里的门面担当。 两人同为101选秀出道的成员,名次靠近,分别是第二名和第三名。但司书言并不喜欢厉封远,成团到现在,他们私下交流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为什么不喜欢他呢? 因为厉封远太高、太帅了。 这一点让司书言十分嫉妒,虽然他182不算矮,但奈何皮肤太白,身板又瘦,长相还随自己亲妈,站在厉封远旁边活脱脱一只白斩鸡,就因为这,经常被黑粉喊娘炮、人妖。 但司书言却无法反驳——他确实和普通男人不同。 你见过男人阴茎下面长着和女人一模一样的花穴吗? 司书言每每看见自己那个多出来的器官,都恨不得跳回妈妈肚子里重生一次。他对自己身体的不满,出道后大部分转移到了厉封远身上。无他,主要是厉封远粉丝特喜欢拉踩司书言,骂他骂得最狠的也是厉封远粉丝。 理智上他知道不能把饭圈的恩怨代到工作上,但心里又实在是咽不下那口气,所以很少给厉封远好脸色。 厉书不和也成了粉丝们的共识。 但没想到,这次水果台的新综艺竟然好死不死就挑了他们两个,经纪人说是品牌方点名要的,偏偏组合也是水果台旗下的,根本推不掉。 在反抗多次无效后,司书言只好向命运屈服,毕竟动辄几千万的违约金呢,他可付不起。 虽然人都已经在雨林了,但司书言依旧不理解这个综艺节目有何意义。 美其名曰为了改变男爱豆在大众心目中的阴柔形象,实则是让四组选秀爱豆在丛林求生吸引眼球罢了,变形记都没这么严苛。 常驻的四组爱豆分别来自四个限定选秀节目的出道男团,进入丛林后需要脱掉外衣,赤裸上阵模仿原始人,挑战生存10天。10天后,最先徒步走出丛林的小组就获得胜利,水果台将会把下一部自制大电影的资源给到获胜组合。 按照流程,他们现在要脱下衣服、光着身体进入从林了,还好导演组比较人性化,临时改掉规则,只需要脱掉上衣即可。 毕竟都是爱豆,保不准有私生饭不怕死跟过来,要是被拍到私密处就完了。 司书言如获大赦,快速把短袖脱下丢给导演,露出白皙精瘦的上身。他一直有健身的习惯,脱下衣服也不算干瘪。 导演把衣服收进袋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加油啊书言,可别拖封远的后腿。” “我、会、的。” 司书言咬牙切齿地扫了眼厉封远,对方刚脱掉上衣,八块腹肌在阳光下显得十分漂亮,美好得有些刺眼。 导演意味深长地笑了笑,随即伸出手:“把包交出来,我要检查一下。” 靠! 司书言急忙护住自己的背包:“不行,这是我的隐私。而且之前说好的可以带三样东西,你们不能反悔!” “放心,会让你带,但有些东西不可以带进去,比如打火机和食物。咱们是求生节目,难度太低就没有观赏性了。” “那为什么他的药品可以带?”司书言指着厉封远的塑料袋哼哼:“你们双标!” 厉封远:…… “因为药品不是必需品。可以带辅助用品,但食物和火源是违规的。你的经纪人没和你说清楚吗?” 司书言欲哭无泪:“导演,我没带吃的,也没带打火机,就是些护肤品。您知道的,录完这个我就要无缝进组,到时候烂着脸进去不被轰出来才怪。” “可是……” “导演,放他一马吧。”厉封远突然开口,“他确实靠脸吃饭的。” 等等。虽然是在帮自己解围,但这话听起来怎么怪怪的?司书言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你才靠脸吃饭,你全家都靠脸吃饭! “行吧行吧。”导演摆摆手:“你们可以出发了,一路小心,遇见问题随时联系我们。” 这个节目是没有摄像小哥跟随的,爱豆们需要自己拍摄记录,后期再由工作人员整理剪辑成片,团队就驻扎在不远处,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爱豆就可以用卫星电话联络求救。 和导演告别后,厉封远和司书言一言不发地走向丛林深处。 他们抽到的是A区,按照地图走了半个小时才看见上面标注的歪脖子树,树干上贴着张写了A字的白纸。 歪脖子树旁边有一条小溪,四周长满了各种喊不出名字的植物,地上铺着黄褐色的大片枯叶,虫鸣和鸟叫在此间不断响起,听得人心里烦躁不已。 “我来之前买了保险,你买了吗?”司书言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踩着枯枝往前走:“这里面会有蛇吗?” 厉封远把摄像机架在树杈上,回头去接司书言手里提的装着电池和卫星电话的包,闻言挑了挑眉:“热带雨林最不缺的就是蛇,你害怕?” “怕死了好吗?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当过兵啊。” 司书言苦着脸,把手臂伸到厉封远面前,只见上面被蚊虫咬了好几个红色的包:“好难受啊,你带的药膏里面有防蚊虫叮咬的吗?” 果然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 厉封远觉得好笑,他其实也不明白节目组怎么想的,司书言一看就吃不了这种苦,组合里随便谁都比司书言更适合来这。 但既然已经来了,他也不好太冷漠,便从塑料袋里摸出盒药膏,拧开盖子用手挖了点,细细地给司书言抹上。 司书言的皮肤不仅白,摸起来还很滑很软,厉封远不禁多揉了一会儿,心道:有钱人家的小孩养得真好,皮肤好的跟婴儿似的。 因为曾经当过兵,厉封远手上皮肤比较粗,磨得司书言不太舒服,他皱了皱眉,快速抽回手:“好了好了,等它慢慢吸收吧。” 厉封远哑然失笑:“不喜欢我碰你?” 是的,不喜欢。但司书言望着他略微失望的眼睛,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只好别过头,不自然地搪塞过去:“太热了,怪粘腻的。” “嗯。”厉封远知道司书言讨厌自己,毕竟两家粉丝是死对头,因此不再自讨没趣。 他在野外待过几个月,也认认真真做了荒野求生的功课,现在时间还早,可以先搭个简易庇护所,等明天再想办法生火、寻找食物。 厉封远把计划给司书言说了,两人难得达成一致——司书言不笨,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雨林里面听厉封远的话准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