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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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退圈之后,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不是因为没有,而只是我也在想自己是不是也该离开了? 在圈子里摸爬滚打了六年,看多了心酸,无奈、隐忍,也见识到了什么叫人心险恶,什么叫无可奈何。 我就像一个旁观者,看到了许多金雕玉琢的皮囊下败坏的里子。 我原以为能事不关己,冷眼看待这一切,但林乐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同的存在,我只在他身边一年,可是他从外到里带给我的那种纯粹,让我感到震撼。 社会百态没有给他带来丝毫的磨损,大染缸也没有将他染的面目全非,我一直觉得他有一层坚韧的外壳,高冷、拒人千里、疏离。 我觉得这才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我很欣赏这一点,因为少有人能坚持这样的态度而不被打倒,我一直以为这是林乐自己的气运。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第一次见到他的第一面,昏黄偏暗的酒店房间里,窗外并不刺眼的阳光偷偷的摸进来,棕色绒毛的地毯将房间衬的狭小温暖,他当时就坐在皮质的沙发上,对面是一个做装饰的壁炉,他穿了一身深色的西服,剪裁得体,脚上是一双看不出牌子的皮鞋。翻动剧本的时候,骨节分明的手又带着温润。听到她的声音,偏头看时是直直的对着林乐,看到她这个外人在场,没有一丝的惊慌和错愕,也没有一丝要遮掩的态度,像是站在高山顶上睥睨众生的神,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什么又都掌握在手心,他有上位者的内里,但气质却平易近人,只是偶尔那双眼睛会透出摄人心魄的光。 我当下就愣住了,因为我一下就猜到了他的身份,我亲眼看着林乐在看见他的那一秒,迅速收敛了身上所有尖锐的刺,敛去了所有的锋芒,就像一个见到家长的孩子,乖巧激动的走了过去,然后目光再也没有离开。他好像眼里只剩下了那个人,就直直的挺着背,坐在那里任那男人抚摸他。 但我能在娱乐圈独善其身到如今的地步,我并非不会看人相面——那个男人的眼里没有一丝情欲,他对林乐没有欲望。 后来我就被他送到门口,关上门出去了。他对我还算友好,也可能是他对我身为林乐助理的身份,或是身为异性的身份才多加了一丝礼貌。 我以为没我的事了,可两个小时后他又敲响了我的门。 松松垮垮的浴袍穿在身上,头发吹了半干,他递给我一张卡,说话时没有高高在上,气质慵懒,身上透着魇足的舒适,但没有一丝油腻。 我一下就猜到他可能刚进行了一场性事。 这很正常,但是我没有想到他后面的做法。他好像一点也不担心我会将他们之间的事给爆料出去,也可能是有底气的自信,并不觉得我能掀起什么风浪,事实上,我也不会那么做。 我和他的助理去收拾林乐的房间,当时林乐整个人都盖在被子下面。 地毯上的湿泥粘稠,很明显的告诉我刚才有多么激烈,我虽然并没有那么的悲悯众人,但林乐至少是我的一人,算是半个老板,红酒瓶,红酒还有精液,我几乎可以想象到林乐遭受了什么。 原来那个人并不像表面的那样温和。 我无意中看到了林乐翻身时背后露出的鞭痕,厚重的窗帘遮挡了窗外的光,屋里没有一丝光亮,厚实的床垫和棉被夹着一个柔软纤细的人,白皙的背上道道红痕。我肯定了我的猜测。 但是林乐起来吃饭的时候,他并没有一丝的不悦,相反,他好像有一种满足的气息。 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我一直没有搞懂。但是我知道那个人很护着林乐,我的消息来源很广,当时那部戏拍完之后不久,我就听到了有风声说陈青被人轮奸。我当时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个人。 更为可怕的是,林乐退圈之后,陈青被爆吸毒,很久之前伤害过她的一众导演也纷纷落马,我几乎不敢深究这背后的推手,我也不敢相信有人能为了一个人对抗那么大的黑暗。 我确实没有再找助理的工作,因为就在我空档期的时候,那个人的助理又找到了我。 顺其自然的,我成了林乐的生活助理兼合作伙伴。 这座城市的海边有一栋别墅,旁边有一个精心装置过的工作室,那是林乐新开的,他做配音,只有我们两个人,后来渐渐出名了之后,才又招了几个。但他没让那几个人来过这里。 林乐的头发渐渐蓄长,男生女相的样貌变得更加雌雄莫辨的精致。他身上褪去了属于年轻人的那种锋芒,转而一层柔和的光。细腻舒和,无尘无垢,我很长一段时间不敢离他太近,总觉得会玷污他。 他已经被那个人养的极其娇贵,那双手白细如玉,甚至有甚于。皮肤光滑没有一丝瑕疵,由内而外的生出了一种贵气。脚上经常是软底的短靴,夏天时才会发现就连那双脚,也被养得珠圆玉润软糯娇柔。他好像是从金屋里养出的玉人,一步一移,一颦一动都带着莫名的气质。 他的身上、脖颈处、手腕处经常会有红痕,我当初以为是因为那个人可能喜欢鞭打,又下手颇狠。 后来我才知道他如今的身子轻轻一碰就能留下那些痕迹,那天他只不过被话筒轻轻磕了一下手腕,就出现了一片淤青。 我的生活水平让我难以想象,到底怎样才能将人养的这样娇气,一点磕碰都不能有。 要不是亲眼见到了,我是不可能相信会有这样金尊玉贵的人存在。 他和那个人的关系,在漫长的合作工作中,我也知道了。 他告诉我是那个人将他带出了苦难,教会了他一切,他将那人认作他的父亲。他平和温柔的语气诉说着自己的爱怎样难以启齿的恶心,他对那个人的爱不是单纯的恋人情愫,而是掺杂了一种神秘的带着图腾禁忌般的崇父情结。他迷恋那个人,他喜欢那人将他这样养着,他还说那个人将他做亲弟弟看,永远也不会爱他,但是那个人对他太好了,即使一辈子享受不到爱情,也甘愿假装着去爱他。 那时我才知道为什么他的后腰有那样五个字。 他和那个人的关系从没有避着我,似乎很早之前就把我拉到了他们那边,也可能是看透了我不会散播出去。 那个人经常会来这边的工作室,我见他来就不会再往林乐那边看。那个人并不在意场合,哪怕我这个外人在场,他也可能会对林乐上下其手。 不过他们两个也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林乐更不在乎了,对他没有一丝反骨。 那个人几乎将林乐宠上了天,只要他在林乐就不用走路,平日坐的椅子上永远铺着一层厚厚的绸缎软垫(我曾经偷偷搜过,一个几乎得40万),勺子,筷子都是玉做的,就连吃饭时那个人都恨不得给他喂到嘴里。 我之所以称作生活助理,就是不能让林乐有一丝累着的机会,水得放到手边,筷子要递到手里,话筒得我递,就差翻台词了。 我似乎从那个人的身上看到了一个人,可以对自己的孩子最好的宠爱程度,但他并不溺爱。林乐的身子越养越娇,但是那个人并不打算让林乐变成一个废物。他没有让林乐停止工作,林乐做配音的同时,还要做他留下的一些计算机的题,我看不懂,那都是密密麻麻的代码,到那时我就得坐在旁边瞪着眼睛,到一定时间,就得让林乐停手休息,那个人怕敲键盘累到他。 那时我才知道,林乐当演员之前是个学计算机的,当然计算机也是那个人教的。 “那你为什么要做演员?你有这么精湛的技术,做黑客也比这好吧。” 林乐当时正背对着我给那个人整理刚刚从英国寄回来的清理好的领带,闻言,一顿,声音轻的有了些飘渺,“当时我怕他忘了我,我得想办法让他一直能看到我。” “15岁时他将我带出那座大山,养了我三年,我们又分开三年,小琳,你说...我和他之间能有多少个三年,才能经得起这样的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