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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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狄两家联姻的共识已成定局,胡竹夫人听获消息的当下,还不敢置信,赶紧结束了假期,匆忙回到湘城,细问了杨管家後,才得知原来杉城跟穆承雨起了一些矛盾。 胡竹夫人欣慰之余,安分得待在家里等着白杉城回来看看她,母子俩终於重修旧好,白杉城不只回来了,还亲口提了一句,订婚宴就定在他出国研修归程後,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 胡竹原以为白杉城会把之前与她达成的协议再拿出来讲一遍,却没想到杉城似乎不再执着於这件事,看来是真的跟穆承雨闹得很不愉快。 她也识趣得没有再把穆承雨这块烫手山竽翻出来讨论,她可不做自讨没趣的事,少了这个本来就不属於白家的局外人横在中间,他们母子俩相处起来更融洽,她只由衷得希望杉城能够以大局为重,站在白氏家主的高度,不要再为了那个继承他母亲容貌的Beta执迷不悟了。 然而,她近几日晕眩的老毛病又犯了,本来不想劳师动众,白杉城却坚持在出国之前要带她去医院一趟,选定的日子当天,不只白杉城来接她,连带着狄莺莺也来了。 白杉城特地安排了一位在国立教学医院任职,非常出色的脑科专家,不同於贵族医院,国立医院提供的是不分社经阶级的医疗服务,湘城又属S级的城市,可想而知来医院求诊的人非常多。 白杉城自从担任官职後,行事越发低调,身边只带了两个随扈,进了医院後,便按照着各科门诊的指示寻路。 他以前受过不少专业的军事训练,虽然生活富裕,却没有沾染上贵族子弟骄矜贵气的毛病,然而,狄莺莺就不同了。 她显然从小到大没有经历过这麽壅挤的人潮,即便表面上再怎麽精明干练,身为大贵族的Omega千金,骨子里娇贵的脾性却是与生俱来的,她按耐着性子,亦步亦趋得跟在白杉城的手边。 偏偏有个不长眼的人,低着头也不专心走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等狄莺莺察觉到对方迎面撞了上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闪避了,好在白杉城及时伸手护了她一下。 对方却煞不住车,被白杉城这麽一挡,撞退了好几步,手上的东西也散落一地。 男子自知理亏,连声向狄莺莺道歉,并赶紧弯下腰将地上的纸张跟药袋捡了起来。 「抱歉抱歉,真是不好意思,都怪我没看路……」捡完东西,男子又再次弯腰朝他们致歉,便转身要离开。 这声音……狄莺莺怔了一下,也来不及抬头去看白杉城的脸色,脱口而出道:「穆承雨?」 穆承雨听到对方喊出自己的名字,才後知後觉原来撞见了认识的人,他定眼一看,是白杉城带着他的未婚妻二人。 穆承雨更加不好意思了,朝着狄莺莺低头认错,他如今人瘦了一大圈,形容憔悴,面色苍白,衣服看上去宽大而陈旧,脸上挂着土气的眼镜,自然不会好看到哪里去,跟衣着华丽的年轻AO伴侣一相比,简直就像是从老家上来城市打拼的落魄游人。 狄莺莺忍着不舒服的感觉,总觉得穆承雨变得更加粗鄙不堪,有这麽一个攀亲带故的,简直是侮辱了白家的门第,她见白杉城神情漠然,无动於衷,也不作任何表态,便撑着笑容,敷衍得问道:「你来这里做什麽?」 穆承雨怔了一下,随即好脾气得解释道:「我来探望同事,他住了院,来帮他跑跑腿。」 「是嘛。」狄莺莺压根对他的说词毫无兴趣,只是看在白杉城的面子上给穆承雨几分脸面,她仰起头,收起了冷艳的强势,柔顺得望着那个能够主导一切的男人,轻启朱唇道:「杉城,你看是……」 穆承雨也抬起了头,脸上是没有什麽涵义的空白笑容。 白杉城撇开了灰蓝色的眼眸,厌恶的抵触浸染了他英挺的眉峰,稍纵即逝,随後淡漠而低沉得开了口:「没事就走吧。」 「杉城。」 出乎意料外,穆承雨却主动开口留住了他的脚步。 白杉城给了他一次机会,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 穆承雨聚思凝神,琢磨着措辞,并带着平时温暖的善意,缓缓道:「上次,是我心情不好,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假使白杉城此时此刻有回过头,他便能将穆承雨的笑颜,完整得纪录在最後一次见面的记忆片段里。 但是他没有。 狄莺莺挽着他的手臂,跟上了未婚夫的脚步,往远离穆承雨的方向越走越远,直到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穆承雨怔怔得看着眼前熙来攘往的画面,全是他不认识的人事物,良久,才将药袋整理好收回袋子里,转过身,步履蹒跚得往另一个方向迈步。 「这次,就不说再见了。」穆承雨在心底,与不知道谁道别。 这是他最後一次看到白杉城。 ※ 一周後,本国,淼城。 穆承雨提着一个小行李箱,从一处简陋的火车站门口走了出来,老远就看到一个男人伸长了手臂朝他挥手。 穆承雨会心一笑,还未走近对方的车子,男人已经箭步上前将他的行李箱接了过去,边蹙眉道:「怎麽就只有一个箱子,你就只有这点东西而已?」 「嗯。」穆承雨道:「这段路程不短,东西轻便些总是比较方便的。」 男人一脸拿他没有办法的模样,往後比划了一下:「走吧,带你到镇上逛逛,再来我们家好好吃一顿饭。」 穆承雨压出了一团笑靥,带着少年人的羞涩之意,赧然道:「谢谢你,林味,之後还有许多事要麻烦你了。」 「哪儿的话,带你见见我家的两只大小毛孩儿。」 穆承雨在众多南方的小城镇当中,选择了淼城作为最後的落脚处,一方面是因为林味的老家就在这里,方便给予他医疗上的协助,一方面是因为,这座山水纵横的小城镇真的不负他所望,聚集了美丽与纯朴於一体,气候温暖,四季如春,偶尔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雨,就能将从城市带来的阴霾与污秽洗涤乾净。 穆承雨在林味的帮忙之下,承租了一栋距离林味住处不远的空屋,两层楼的平房,穆承雨将床跟杂物安置在楼上,一楼则改建成他的作画空间,既宽敞,采光也足,穆承雨非常喜欢。 这日白天,穆承雨是被外头响亮的犬吠声给叫醒的,他伸了伸懒腰,就赶紧下床找鞋子穿,迅速在浴室里洗漱一翻,便匆匆下楼去给来喊他吃饭的大狗开门。 门一打开,一条浑身金毛的大狗便扑了进来,对着穆承雨才刚洗乾净的脸颊就是舌头先来两下,蹭了一波口水,才心满意足得趴在地上等待穆承雨出门。 穆承雨晓得这只金毛是喊他去林味家吃午饭了,在大狗的头毛上呼噜两下,又折回去把睡衣换了,套上一件纯白的恤衫和牛仔裤,就抓了钥匙跟着大狗离开了他的住屋。 他跟林味住的地方相隔莫约十五分钟的路程,穆承雨刻意绕去了一条市集,挑了好几家舖子,买了几样新鲜的水果跟鱼货,才跟着猛摇尾巴的金毛徐徐走到了林味家。 来开门的是林味的儿子,林毛毛,今年已经四岁了,不只话说的溜,还会帮妈妈分担家务呢,他扬起小脸喊了声穆叔叔,就看到穆承雨从袋子里捞出一颗最红最大的苹果递给他。 「大苹果!」毛毛兴奋得喊了一声,两只小掌接过了水果也不忘说谢谢,又乐颠颠得跑去厨房向妈妈炫耀战利品了。 「承雨,你来了。」林味的妻子秦琬茗听到声音,略为提高了声音,柔柔的调子蜿蜒得传了出来:「先去客厅坐一下,饭马上好了,我让林味去後院捡一些香料回来,待会就回来了。」 「好,我知道了。」穆承雨将买来的水果跟肥鱼搁在了厨房外的柜子上,才转过身,就看到林味手里捧了一个竹篓,上面是鲜摘的花椒罗勒等等的香料。 「哎,你这买的鱼看起来挺不错。」林味凑上前,较量着要怎麽料理好,谨慎评估後才进厨房跟老婆商量:「要不就用火炉烤一烤,再涂些调料,这样不腥,承雨也好多吃一些。」 秦琬茗也探出头来一同监赏这几条肥鱼,夫妻俩交头接耳得讨论了一阵子,林味就拎着鱼去厨房宰杀了。 这顿午饭在林氏夫妻俩的分工协力之下,非常丰盛,穆承雨打从坐上餐桌後,面前的小碟子就不停得被推放食物,毛毛也跟着爸爸妈妈有样学样,用小汤匙挖了好几杓烤布丁倒在穆承雨的碗里。 「毛毛,你怎麽这样乱配食物给你叔?」林味终於发现了可以吐槽的地方。 毛毛咧着嘴看着穆承雨,笑嘻嘻道:「穆叔叔说他喜欢呀!」 穆承雨也笑了,将碗里的烤布丁两三口吸进了嘴哩,不忘称赞毛毛:「还是毛毛对我好,把最好吃的都留给我。」 「就不给把拔!」毛毛得意洋洋得跑到了他娘亲身後,对着林味吐舌头。 秦琬茗被逗得笑不拢嘴,又抬起头对着穆承雨慈善道:「瞧着你今天气色好多了,胃口也不错,真是太好了。」 穆承雨微微垂着纤长的睫毛,抿着浅浅的微笑:「那是琬茗你厨艺好,周末午餐还记着我,可真是不好意思。」 在座只有穆承雨这个当事人以及林味知道,他其实前几天才去医院输了颇为惊人的血量,原因是呕血呕太多了,险些在家昏厥过去,他去了医院才晓得,这次的血液数据又再次刷下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