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死了我(完)
关于时间穿越的故事,世上已经有很多了,主角们在另一个时空里逞能,每一个都是光芒万丈的英雄。 我也是个庸俗的时间穿越者。只不过,我穿越时间,是为了自杀。 即便是在20世纪的90年代初,这座小城也下着没完没了的雨。 我坐在人民商场门前看着雨滴落在地上,溅起的水花打湿了鞋面。 这个地方我常来,日子也记得很清楚,1990年9月12日,雨。 在往后的将近十年里,我会常常听人说起这一天,仿佛它和这一年其他发生大事的日子一样重要。 1990年2月11日,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出狱。 1990年3月3日,人类第一次徒步横穿南极大陆。 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剔除。 1990年6月19日,巴乔第一次代表意大利国家队出战世界杯。 1990年9月22日,北京亚运会开幕。 1990年11月13日,蒂姆?伯纳斯一李写出了万维网上的第一个网页。 你看,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有一些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些我只有模糊印象,还有一些,我从未听说过。 身后传来布鞋啪嗒的脚步声,一个健壮男人走到我身旁。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仰起脸,冲他笑笑,他便害羞地转过脸去……他还是这样,见到陌生人会显得慌张。我悄悄打量他,他穿了一件牛仔服,像港片里的英俊青年,头发根根直立,很精神。 在这个年代的双性人里,他的打扮称得上时髦。他把手里的黑色手提包放在头顶,同时伸出脚去,还没踩到雨水中,又退了回来。我知道,他舍不得,他一向如此,不管对人还是对物,都很爱惜。 一个瘦高男人走了过来,撑着一把黑色的雨伞。他走过商场,停住,回头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然后退回来,问青年要不要一起走,可以送他去公交车站。 街上没有别人。 小城只要下了雨,行人就会散去;青年犹豫了一会儿,看那个男人不像坏人,便说了谢谢,跟着男人走了。 我的酒意也渐渐退去,眼前一壮一瘦的背影变得模糊起来,像是被雨幕笼罩,又像是整个世界即将消失。 这对背影我看了很多年,有时候他们就是温馨的代名词,有时候,好像又不是。 1990年9月12日,我的父母相识在雨中的日子,是一个比这一年其他任何时候都重要的日子。 酒醒的时候,我躺在床上,头顶肿了一个大包。 我喝不了酒,很小的时候舔过一筷子,差点天折。 这种事我爸常提,不厌其烦,龙其喝酒的时候,说得惟妙惟肖,喝多了就不说了,他有别的事要忙。 我在床上坐起身来,按着脑袋,回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我并不是躺在家里。我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两点半,睡了超过十五个小时,没有任何美梦的痕迹。 哦,对了,我被学校开除了,就在昨天早上的全校大会上,教导主任慷慨激昂地向所有人宣布了这个决定,伴随着诸如“废物”“渣子”“蛀虫”等等形容词。 我的确是一个比较招人恨的角色,除了有一副好看的皮囊外,缺点比比皆是:成绩很差,自不必说;我还喜欢打架,看到那些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乖学生,心里就会生出毁灭的欲望。我喜欢踩坏他们的眼镜,每当听见镜片在脚下碎裂的声音,就像踩爆一只蜗牛。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很难解释,在学校还没放弃我的阶段,每一科的老师都给过不同的观点。语文老师认为,是自小缺乏关爱导致我性格残暴,于是致力于用无微不至的关怀来感化我,当然是没有效果的——在我划烂她的LV之后,她终于认定我是恶魔。体育老师的策略又有不同,他坚称我不过是缺乏管教,而管教的正确方式就是殴打。所以,他常常在课余时间打我,徒手、甩棍、手电筒,或者任何趁手的装备,可惜他忽略了一个事实:他的儿子就在隔壁的附小念书。因此,如果他不能尽快把我打死,死的多半就是他儿子了。最特别的应该是兼任教导主任的历史老师,或许是对人类漫长的斗争史有了深刻认识,他从中提取出此实用技巧,比如尝试将我示众、把我的座位安排到教学楼中间的花园里,或者要求全校同学对我实行人工隔离,禁止任何人和我说话。从个人感受来说,这些方法都还不错,的确能达到折磨人的目的,但是,他老人家太轻敌了,他忘了我还有一个绝招:逃学。 在我逃学一周后,学校再一次向我的父母发出照会请求,告发我长期逃学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对我进行“切实有效的教育”。父亲自然明白这个词的意思,他将我拧到年级办公室,在众目睽睽之下用椅子打断了我的三根肋骨。同时解答了困惑老师们很久的问题:为什么我性格残暴、与人不善,答案已经显而易见——遗传。 很难评价我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即便我心里已有大概的轮廓。懒惰、无能、好酒、打老婆,因为这个评价并不被我的母亲认可,当然了,我的母亲就是我父亲的老婆,也就是经常被他打的可怜的熊一般的男人。 “他年轻时不这样。”母亲总这样说,一边说,一边用笨拙的粗大手指蘸取药水涂额头的伤口。 我很少想象父母过去的模样,奶奶说,我很像父亲年轻时的样子,不论眉眼,还是性格。假如真是这样,那他年轻时也喜欢欺负弱小吧?或许,母亲就像那些只会锻炼身体的傻大个,被人欺负也不懂得还手;当我把鞋底踩在他脸上的时候,只能呜鸣咽咽地啜泣,等老师来救他。 不好意思,我的家里没有老师,只有空酒瓶和白炽灯。 我试过反抗,上小学的时候,四年级或者五年级,瘦高瘦高的父亲打碎了啤酒瓶,艳丽面孔扭曲如恶鬼,像香港电影里的黑社会一样,把瓶口握在手中,犬牙交错的那一面对准母亲的脖子,嘴里吐着脏话。我冲到他面前,要他放下凶器,他用轻蔑的表情看着我。 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也不知道如何表现家人之间的温情,于是端起桌上的酒杯,“咣咣咣”一口喝了个干净,父亲慌了,他可以不理会我的言行,不敢不理会我的死活。 我说过了,我不能喝酒,喝了酒会有生命危险,这是父母我见识过的。他们没见识过的,是当我不省人事之后,我的意识、灵魂、肉体,都会回到另一个时空,就像一个迷路的醉汉,在时间的长廊里摇晃。 那一次,我回到了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似乎飘浮在半空中俯瞰着自己的头顶,我还很弱小,尚不具备欺负别人的能力,说不定,那是最后一段老师们认为我可爱的时光。我看见母亲来幼儿园接我回家,他巨大的手掌牵着我的手在拥挤的人从里往前挤,像一艘坚定的破冰船。 这是很普通的一天,在我的印象中,永远都是母亲来接我。 他戴一对脏兮兮的蓝色袖套,脚上踩一双穿过很多年的橡胶鞋,如果我不曾回到更久远的过去,或许我会以为母亲生来便是如此,更不会将那个穿牛仔服的时髦青年与眼前的憔悴汉子重叠在一起。 和惯常一样,母亲将我接到他上班的工厂。工厂大门外,被我偷窃过的小摊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经营套圈游戏的老头子。当看见自己站在那里舍不得离开的时候,我意识到,这并不是普通的一天。受不了我祈求的眼神,母亲给我买了五个圈子,第三次尝试的时候,我套到一只泥塑的玩具人,虽然只有拳头大小,但在我看来,这就是整个游戏里最宝贵的奖品。 酒劲在慢慢褪去,视线也越发模糊,我始终没能推测出穿越与醉意之间的关系。喝得越醉穿越得越远吗?还是说,越烈的酒越能保持穿越的状态?我不知道,毕竟我不喜欢喝酒,那种入喉的灼烧感总让我恨不得自己不曾出生。 我希望能立刻醒酒,因为不想看到之后发生的事情。 回家后,父亲因为我手里的玩偶破口大骂,他指责母亲胡乱花钱,指责我贪玩不懂事,他从我手里夺过玩具人,狠狠地甩在地上。它是泥塑的,转瞬就被摔得稀烂,一两块碎片甚至飞溅起来穿过我飘在半空中的身体。我看着他将强壮如山的母亲按在地上捶打,看着年幼的自己靠在墙角擦眼泪,那时候的我,似乎认为这是自己的错,认为父亲愤怒的火焰是因我而起。 其实,我只是不知道酒精是易燃物而已。 玩具人躺在地板上只剩半具尸体,年幼的我不敢再碰它,因为它一瞬间就耗尽了我一生的运气。 被学校开除的事传到母亲耳朵里的时候,己经是一个月之后了。在这期间,我抢劫了大概四十个小学生,获得一个新外号缺牙。当然,我的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模样也稍打折扣。 少掉的那颗门牙,我不确定是在醉酒后摔断的,还是被父亲打断的,或者兼而有之。总之,这是一个非常显眼的标志,要我咧嘴一笑,就会被小学生们认出,所以,我很少再笑了,反正面无表情的样子,更像一个合格的坏人。 小学应该是没有权力发布通缉令的,警察也不会为了几块几十块的学生纠纷就出警,那么,既然我能被警察抓住,就只有一个可能……我不小心抢了警察的儿子。 他们通知了我的家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我不招供联系方式,就得在这地方过夜。跟栅栏里的恶棍相比,我就像小学生一样弱小。 父永是不会来的,在他清醒的时候,像下雨时的泥土,努力吸水,试图将自己变成烂泥。母亲来接的我,仿佛当年的幼儿园,我们互望彼此,他的脸上有伤痕,我的手上有手铐。他给我一个耳光,我立刻报了警,告诉警察,我的母家长期受父亲的暴力。母亲制止了我,他拒绝将家事公之于众,警察也没理会我们的意思,他们将我们赶出来,脸上带着鄙夷和不屑。 如果我足够聪明,或者读书足够认真,也许就可以解释母亲为什么要忍耐到现在,忍耐到这种程度,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对症下药,让他放弃这种陈旧的思想。遗憾的是,我只是个被学校开除、离家出走、靠抢劫小学生为生的街头混混,我的知识水平只能解开一元一次方程。 所以,我和母亲在路上大吵了一架,探讨了很多问题,诸如你为什么不逃走,你们为什么要生我,等等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母亲没有答案,就像我在学校面对试卷时的反应一样。当争吵渐渐平息,耳边的声音变成母亲的啜泣,我也慢慢想起来,我并非一无所知,很多事情我都见过,不管是亲身经历,还是在虚无缥缈的时间里流浪。 他逃走过,被父亲抓回来揍得更狠,拉到床上狠狠地肏干进双性人那可以孕育生命的甬道;他向别人寻求帮助,除了供人发泄同情心之外,没有别的用处;他躲回外婆的家里,被残暴的父亲威胁杀光全家…… 凡此种种,或许已经搅乱了他的心神,让他变成一个虽然强壮,但却麻木的人偶。 “什么时候起,就没再反抗了?” “生了你之后。” 对于这个说法,我思索了很久,大约是因为太笨了,所以很难判断它正确与否。我总觉得,它理所当然,却又无比荒诞。 父亲醉倒在厕所里,水龙头哗哗哗地出水,如果我们回来迟一些,他应该可以把自己溺死。 母亲在厨房做饭,他失业好几年了,空有一身腱子肉,厨艺并不见长,因为没钱买最新鲜的食材。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是父亲微薄的退休金,是他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因为遇到颇有良知的老板,愿意 为他支付一辈子的赡养费。只可惜,这种善行并没有唤起他心底的温和,反倒成了维持家中统治的武器。 我站在客厅里,空气中有浓烈的酒气和父亲的鼾声,母亲背对着我,絮絮叨叨地说着如何请求学校网开一面,如何让我成为有用的人,说到最后,他开始描述一个美好的未来,以佐证现在的苦难都自有其价值。我没有打断他,也不会反驳,我不能跟他说,他想象中的那条路已经不存在了,学校里的人都恨我,所有的教科书我都看不明白,无法对文宇集中注意力,也不对未来有任何期许。 我的全部天赋都在于恐吓和伤害别人,甚至于,看到别人露出痛苦的表情,我的心里会感到喜悦。 对母亲来说,这未免有些可怕。他屈服于恶魔,以保护他的儿子,但他儿子体内也流着恶魔的血液。 饭菜上桌,我们不得不叫醒父亲,这是家里的规矩,就像大草原上的狮群,即便是雌狮负责捕猎,第一个享受猎物的也还是雄狮。雄狮吃了几口菜,少不了又是一通抱怨,他说起我被开除的事情,说起教导主任对我的评价,最后问起警察局里的陈设,以一种他自认为幽默的语气,在我听来却是莫大的羞辱。我顶了嘴,说这个家里最应该进警察局参观的人是他,不是我。 据说年迈的雄狮会咬死试图造反的幼狮,以维护自己在狮群中的地位,父亲终于发怒了,他一把掐住我的脖子将我拖倒在地板上。一边喷着污言秽语,一边顺手拿起一只碗砸到我的头上。 我是被母菜推出家门的,他用小山一般的身躯挡在我和父亲中间,把我隔绝在门外。在大门关闭之前,我看到最后一个画面,是他用粗实的胳膊夹住父亲的胳膊,后背顶住他胸膛的位置,嘴里喊着:“快走!快走!” 我在街上徘徊了很久,一路都引人侧目,因为出门太急,我脚上只有一只鞋,而头上汩汩冒血就更加引起别人的好奇。一个好心大叔想带我去诊所看看,言语之中表达出他对流浪少年的怜惜和关爱。当我们走到巷子拐角处的时候,我拔出口袋里的折叠刀,逼他脱下了自己的鞋子,看他又惊又怒,还两手发抖,我费了好大劲才没有笑出声来。 鞋并不合脚,但总比被人盯着看要舒服。我不想回家去,所以得我个地方打发一晚,我打电话给之前收留我的朋友。他的床很硬,睡久了肩膀会疼。 “是我。” “有事吗?” “你们家那个房子还空着吧,我今天晚上——” “不行了。” “不行是什么意思,有人住?” “也不是。” “那是什么?” “我爸知道你了,他不许我再和你……” 我没有再听下去,英语老师讲过,有些惯用句子只要听个开头就能明白意思,我听英语抓瞎,听汉语却也知道这个窍门。我一向没什么朋友,坏孩子是群居动物,而我生性孤僻,不愿保护别人,也不需要别人保护,难以激发他们的兄弟情谊,除了一两个同样古怪的同伴之外,再无其他人同我来往。 我在路上闲逛,抢了一个中学生的香烟,搏斗中头上的伤口被他击中,撕得更开了,鲜血流下来挡佳了眼睛。我的样子再没有之前那么俊俏漂亮了,应该比较吓人。 我吞云吐雾,血肉模糊,周围十米之内都没人敢接近。 半包烟的时间里,我思考着自己的将来。我在电视上见过坐牢的人,他们脸上那种对一切都无所谓的混账表情,我时常在镜子里见到。我也知道乞丐的生存状态,那是一个对社会无害的群体。 而我这样的人,想要做到这一点,除非砍断我的手脚。 我不想睡在天桥底下,所以还是回了家,走到路口的时候,邻居们都在看我。我不喜欢被人盯着,但也不介意谁跳出来跟我打一架,我走到他们面前,正准备发作,其中一个老太太对我说: “赶紧去医院吧,你们家里出事了。” 如果不是医生指给我,我很难认出躺在那里的是母亲。他的脸被打肿了,从额头经过脸颊,一直到下巴,布满瘀青,整个丰满的右胸都缠着纱布,听医生说,刚送进来的时候,那里还插着一把水果刀。 医生问我的父亲回来了没有,快两个小时了,他还 没有把钱取来。 钱是不会再有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就算把钱取出来,也是为了潜逃。 我无法回答医生的问题,也不想听他继续解释伤情,我的所有感官都越过母亲的病床,集中于对面小推车上那瓶透明的液体。 “这是酒精吗?”我问。 “嗯,用剩下的。” 我扩开了瓶盖,在医生察觉到异样之前,已经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你疯了!!?这有毒!!” 他冲过来,想要抢走我手里的瓶子,我往后退了一步,剧烈的灼烧感从喉咙一直贯穿到胃部,头顶的自炽灯快速地闪烁起来……不知是腿软还是地板真的在抖动,我整个身体上下飘浮,像是遭遇了地震,耳旁的声音也渐渐模糊,忽远忽近。 “快来人……听……” 好像有人进来了。 “带他去……” “天呐……这…致死……” 乌云密布,小城又要下雨了。 仍然是这里,我又看到了人民商场,我不记得它是在哪一年被拆掉的,又或者跟其他老建筑一样,全部沉入了水底。在童年记忆里,我似乎和母亲一起来逛过这里,那时侯的我身高还不到柜台,只能两手按在玻璃上,一边张望里面的玩具,一边往玻璃上哈气。 商场里的人不多,穿牛仔套装的母亲格外显眼,他正在挑选帽子,这是我从未在他身上见过的饰品,也许在这个年纪,他还愿意尝试一些不同的风格。 我走到他旁边,保持一个礼貌的距离,认真地看他换了一顶又一顶帽子,其实在我看来,这些90年代 初的设计都大同小异,我只是好奇,好奇一个曾经对时尚感兴趣的男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戴着袖套、在厨房和客厅消耗余生的大叔,为了什么?为了我吗? 妈妈,我并不值得你这么做。 这不是一个鼓励搭讪的年代,可能一直都不是,我世不擅长这种事,毕竞我凶恶的本性早已声名在外。但我还是选了一顶帽子,以套圈的方式——这个用竹条编制而成的小圈套为什么会出现在手里,我已经不想追究了,我只是把它丢出去,刚好击中选定的那一顶。 帽子晃动了一下,引起母亲的注意,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冲他一笑,将我们的初次见面提前,他也还给我一个笑容。 大概是在笑我缺了一颗门牙。在以后,他还会常常为此发笑,并教我把不同位置的牙齿藏在不同的地方。 “这个更适合你。” 他听从了我的建议,将帽子摘下来戴在头上,对着镜子左右打量。 “看起来很时髦。” “时髦” 这个词在我成长的那个年代已经不时髦了,我望向柜合远端的导购员,她正在打瞌睡。 “嗯,很时髦,而且用的材料也很先进,可以防水。” “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 “不信你出去淋雨试试。” 他又笑了:“那还是算了,新帽子呢。” 他一向如此,珍惜他所拥有的东西,穿旧的衣服、坏掉的电器,甚至是无能而暴戾的丈夫,全都不舍得扔掉。 “那你等一下。” 这个商场比我印象里小很多,或许因为以前来的时候还是个瘦小的孩子,到哪都觉得是庞大的迷宫。雨伞在五金柜旁边,至少它的标牌是这样讲的,但实际上是空的,导购解释说卖完了,我埋怨她,多雨的城市为什么不多备一些,她打着哈欠说我们要关门了。这是90年代的正常营业时间,人民商场,自然和其他人民享有一样的作息。 我看着她从身后的储物柜里拿出一件雨衣,一边招呼同事,一边将雨衣披在身上。 我是母亲无用的儿子,唯一擅长的,也只有抢劫而已…… 从她身上扒下雨衣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但也足够她叫来其他人了,我被他们堵在角落里,视线所及的地方,已经看不到母亲的身影。 他们慢慢围过来,手上拿着五金柜台里的趁手武器,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无所谓了,再怎么骂,我也不会觉得新鲜。我朝他们冲过去,这些来自过去的成年人将各种形状的钝器捶打在我身上,我护住怀里的雨衣,在人群里横冲直撞,或许还张嘴咬到了某人的手指,趁他退缩的空隙,我终于可以连滚带爬地跑向商场大门。 雨已经下得很大了,让人眼睛有些睁不开,我没看到母亲,也没看到父亲。商场的人迫了出来,我冲他们大声吼叫,佝偻着背,满脸是血,这个模样应该有些威慑力,他们没再逼上前,事主嘴里说着:“算了,算了",其他人则骂了几句“疯子”,全都回去了。 我往车站的方向走去,已经跑不动了,街上空无一人,建筑都歪歪扭扭,随时都会倒下来的样子。我看见自己的手掉在地上,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也没有流血,仿佛我并非一个活物。 车站就在眼前,模糊不清,我还是看到了母亲的侧影,他躲在车站的雨棚下,身旁没有父亲,正在挤干被淋湿的帽子。他看见我了,生气地喊道:“你骗我,这个不防水!” 我笑了起来,露出断裂的牙齿,拖着沉重的雨衣往前走,想交到他手里,想告诉他,你不需要那个人为你遮蔽风雨。我的腿断掉了,它滚落到路边,碎成干千万万块碎片,就像被父亲摔烂的泥塑玩具人,我的右手也断掉了,“砰”的一声,四分五裂,就像那些被我踩碎的眼镜。 妈妈朝我跑过来,但我已经碎了满地,仿佛不曾存在过的回忆。 真好啊,妈妈,你再也不用跟着爸爸那样的人了,再也不用困守在那个家庭,再也不会生下我这样的儿子。 妈妈,你可以有自己的人生了,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