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七章:又一个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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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死神空间内。 烈龙拉比尔已经彻底死亡,他的灵魂被一股至高无上的力量摁紧、箍住、压缩,变成一道绽放着紫色光芒的千珏印记。 【提示:你已获得烈龙拉比尔的灵魂印记,你的紫色灵魂印记已满。】 林洛打开面板一看,发现攻击射程提升了十五米,这是三个紫色灵魂印记的收益。 “每个品阶的印记只能获得三道,接下来就要找赤红级别BOSS了。” 林洛收下灵魂印记,等级已经26级百分之八十了。 这是因为单人击杀,加上越了五级的巨额经验奖励。 林洛从死神空间中现身,目光远远地望向龙骨要塞的心脏处,也就是巨龙之城。 “是时候,真正挑战一下赤红级BOSS了!” 林洛缓缓握住拳,双目之中,渐渐升起一股战意。 在转职之前,连他也没把握挑战赤红级BOSS。 怪物的品阶越到后期,差距越大,有时候一个品阶实力差距堪称天壤之别。 紫色级别和赤红级别差距,甚至比紫色和白名怪差距都大,拥有各种古怪又难缠的手段。 但现在林洛实力已经质变,紫名怪对他已经不算什么,赤红级别BOSS才是真正的对手。 赤红级别的千珏印记,提升比紫色级别整整高一倍! 而毫无疑问,那个龙骨军团张牧龙,至少是赤红级别的BOSS! …… 林洛驾驭着地狱三头犬来到南姆城上空。 他内心思索,要不要出手帮忙,加快突破南姆城。 但转念一想,自己一旦出手,必然摧枯拉朽了。 这样军团根本得不到历练,甚至让他们得意忘形,小瞧战争的残酷和难度。 “我不能出手,让他们自己来,温室养不出参天大树,徐徐图之。” 林洛心里对这支军团是寄予很大期望的。 若是有一天自己忽然不在,他们同样爆发出强大的力量,那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军团,才算是真正成型了。 一支顶级的军团,必须经过足够的战火考验。 “该去休息了……” 南姆城的大战,绝非几个小时能完成的,光攻城拔寨就要很久,后面还得围剿敌军,都是非常需要时间的。 林洛决定先下线休息。 正好现实里,他有一件最重要的事要做。 …… 林洛从游戏舱醒来的时候,发现搬家公司的人已经到了。 是的。 今天,林洛要搬家了。 距离新世界开服,看似时间过得飞快,但却也真真正正的,过去快两个月了。 两个月在游戏里,那就是四个月,一百多天。 林洛通过这一百多天的努力,从一个提桶进厂的扑街主播,成长为今天的国服第一箭,他拼尽全力了。 成功的路上,是不能缺少运气和机会的,机会是林洛自己选的,他当初毅然放弃续约进军新世界,运气是老天给的,对此林洛心怀感激。 当然了,也离不开他自己的努力。 远古魔法遗迹的夜以继日,英雄屠龙之战的三天三夜至死不渝,还有第一个来到德玛西亚,徒手攀援两天两夜,骑着银子把大半个德玛西亚跑遍了。 为此他花费无数心血、心思,绞尽脑汁想到各种强大军团和转职的方法。 是这个时代,造就了林洛。 但没人知道,这国服第一箭住的地方,是月租4500的汉城郊区。 在此之前,他每天还在吃泡面。 “喂?” 林洛接到电话,对方是一家著名的搬家公司。 在很早之前,他已经和猫头他们商量过了,成立工作室是需要在线下的,这涉及到合同问题,是必须的。 “林先生,我是惠通搬迁员小万,我们现在来到你家附近了,现在方便开始搬迁吗?” 林洛这个郊区出租屋其实没啥可搬的,全都是日常小家电,连冰箱都是房东的。 他之所以叫这个业务,是怕游戏舱磕磕碰碰搞坏了,这玩意修理起来很麻烦,林洛爱护它就像爱护自己一样。 “方便,我给你们开门。” 林洛打开门,一行穿着搬迁公司制服的青壮走进来,表情有些古怪。 第一次见出租屋叫搬迁公司的。 他们对接的业务,一般都是市区的写字楼、办公楼,或者是高档楼盘小区别墅住户。 “你们把这个东西保护好,千万别磕坏了。” 那些搬迁员工看到游戏舱的时候顿时面面相觑,表情诧异地盯着林洛。 如今新世界全民皆知,16周岁以上的合法公民都能进入,别看他们是搬迁员工,下了班照样进游戏开杀,开什么玩笑,谁还不是个快意恩仇热血澎湃的冒险家? 他们当然也认得游戏舱了。 “好家伙,这可不比普通房子便宜。” “据说游戏舱都是千万起步的。” “土豪啊!” 搬迁员工们业务还是很熟练的,先将游戏舱放进铺满海绵的大型运送柜里,然后各自托住角,要是穿上西装皮肤黑点,放个BGM就有黑人抬棺那味了。 接着林洛又拨打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是他这两个月第一次打。 “喂?爸,你和妈到南京没?” 事实上,林洛除了穿越,基本就真的只是个普通人,他父母一辈子是工农阶级,身体健康吃嘛嘛香,家里只有他一个,从小疼爱他,对他照顾有加,希望他快快乐乐。 原主正是因为父母太爱自己,但自己却一事无成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提报答父母养育之恩,这心里落差实在太大,有一天半夜喝醉嚎啕大哭,一时实在想不开,便撒手走了。 现在林洛回过头一想,其实大可不必。 以自己记忆中对父母的印象来看,父母性格属于乐天派,就算自己真的奋斗失败回老家种田,父母也不会怪自己,反而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只要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比什么都好。 但有些事,长辈与后辈之间总有隔阂,这些事说不开,往往造成遗憾。 索性的是,这个遗憾,林洛用行动弥补了。 他还是将那对老人当做父母。 自己孤伶伶来到这个世界,绝不能让那对老人孤伶伶离开这个世界。 既然自己来了,就当从未离开过。 “洛啊!我和你娘来南京了,你人那?” 林洛是两天前,给爹妈打了笔钱,让他先来南京这边的堂姐那住几天,等自己安排好住的地方再去接他们。 住的地方猫头已经安排好了,他在高档小区绿地之窗找朋友租了个大别墅,那个朋友现在在国外,一年半载回不来,那个地方是以友情价租给猫头的,半年十万。 “稍等,我大概一个小时到南京,你们先等会儿。” 林洛孑然一身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多大的归属感,只有这一对老人,还有游戏里一起奋斗的朋友,被他放在心上。 这也是他的执念。 他把两个老人接过来,以后就在别墅里做做饭,养养花花草草就可以,要求也不高。 林洛把搬迁地址交给那帮员工,然后把笔记本、一些衣物收拾了下,以及用习惯的几双筷子,一只勺,两双拖鞋收拾起来,给房东打了个电话,抬脚迈出这个小小的出租屋。 林洛踏出门槛的那一刻,他仰头看到了明朗的天空,远处是一些全自动化的麦田,麦田的极远处裹着一层淡蓝色的雾霭,雾霭之中闪烁着霓虹色彩,冲天高楼林立,是发达的城市中心。 “恍如隔世!” 林洛深深地呼吸了几下。 他回头看了一眼小小的出租屋,熟悉的小客厅和狭隘的卧室,曾经的自己在这里只有反复的两件事,脱下头盔睡觉,戴上头盔进入新世界,日复一日,如此循环。 时至今日。 一股解脱和自由的感觉,浮了上心头。 如果说,咸鱼真的可以翻身,那自己现在,算是已经翻了个面吧! 从今以后,自己将告别这里,走上人生的下一站。 以后的日子是未知的,但这样才有期待。 林洛一路走来,早已处变不惊,他希望今后能遇见更好的人,还有更好的事。 说真的,这世界对他并不算友好,但他仍热爱这个世界,热爱这个新世界。 …… 林洛安排好诸多事情后,踏上了前往南京的高速飞机。 他现在要去南京的堂姐家接一趟老爸老妈,然后去新家里安顿下来。 这件事是必须做的,大概要花一天左右,之后就不必操心现实里的事了。 林洛通过安检踏上飞机,感觉困意袭来,不小心在飞机上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是飞机提醒下机,他感觉人并不是很清醒,背着行囊走入了机场。 看着人潮涌动的机场,林洛内心感慨。 这是他第二次踏入这个城市。 林洛是大学的时候来过一次南京,是猫头邀请他来的,后面再没有来过。 接机的人是自己堂姐,从小就在南京长大,家里是开服装厂的。 林洛只记得很小的时候,农村还能放鞭炮,每年过年堂姐会从市里回来,然后自己带着她去田里到处放鞭炮,她父母用鄙夷的眼光看自己,赶蚊子一样赶自己走。 当时自己还不当回事,但这些都已是童年的回忆了。 “阿洛!这里这里!!” 林洛眼睛一亮,看见一个穿着靓丽,极具新时代魅力的女人冲自己挥手,比自己大两岁,但看着比自己年轻,兴许自己太显老,指气质上。 “——洛啊!!!” 一个体态微胖的女人奔过来,衣着朴素,神情激动,举着手跑过来。 林洛一把抱住她,这就是她的母亲谢梅,一米六的个子,扑在他一米八的身上,开心的要死。 旁边更为沉着的男人抑制着激动,大步走过来,想了半天吐不出一个字,突然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膀: “好!你小子好像又长高了!” 拍肩膀这个癖好,林洛就是跟他爹学的。 小时候被拍多了,现在他说话做事,也喜欢拍别人肩膀。 他爹叫林安,是个农民,但头发也已经没了,个子比林洛还高,家里有一套中山装是林洛爹的爹传下来的,只有重要的时候穿,还真有几分旧时代的缩影。 林洛看着两位老人,心里忽然如溃堤般涌现酸楚,亲情的力量在这一刻体现出来。 但这种感情,瞬间被他压制下去,他深吸一口气道: “爹,娘,你们这两年……过得还好吧?” 这两年里,林洛没有亲自回过乡下了,只是寄一些东西,打一些电话。 父亲瞪眼骂道: “你个死孩子,这么久不回来看你娘!” 谢梅反瞪一眼: “不许骂!大城市,讲素质!” 林安讷讷闭上嘴。 这时一道女人声音传来,有点奶声奶气的,这就是堂姐的声音,从小都没变过。 “阿洛,听说你要来南京,还把二老接过来,有什么事啊?” 堂姐叫做林溪辞,家里还有个妹妹没来。 她和林洛小时候关系还很不错,长大后因为圈子的原因,越发疏远,她前几天接到林洛电话,说要把叔叔婶娘接过来,先到她家里暂住几天,不久便接走。 她心里当然是很疑惑的。 二老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清楚林洛的情况,她可再清楚不过,一个不算有名的师范毕业,实习之后没去应聘上班,两年都不知道在干什么,像是人间蒸发了。 要不是林洛前几天给她打电话,她都要以为林洛人没了。 她又打量林洛几眼,一身不知翻洗多少遍的行头,一双老款式球鞋,想来混的也不太好,极有可能进了厂。 不过她不是刻薄的人,并不刨根问底林洛是什么情况,只是想到童年一起玩耍的身影,和眼下这个看起来朴素,气质沉默寡言的年轻人比起来,忽然感觉彼此之间出现一道可惜的厚壁障。 “算了,先去堂姐家吃个饭吧,给你接接风。” 林溪辞笑道。 林洛露出淡淡的笑容,婉拒道: “不用了,我还有些急事,就先走了。” 他没记错的话,伯父伯母都是比较刻薄的人,小时候夫妻两个赶上经济大潮在市里赚到不少钱,回农村就瞧不起各种老乡,包括自己父母。 他现在的格局,是已经通过游戏和现实里那些实体公司扳手腕,而且他占据绝对上风。 去堂姐家里坐坐,他个人是愿意的,堂姐从小到大都是软软的性格,体贴又善良,可惜两个爹妈过于势利,又不知道那姐夫是个什么性格,如果也是个势利眼,那真是想想就有够糟心的了。 林洛过去一趟,极大概率出现被嘲讽的事,若是自己摊牌打脸这种事也过于烂俗,现在小说都不兴这么写了。 我现在手下几千号人,一分钟几百万上下。 哪有功夫跟你整那些花里胡哨?KongK的这个箭神有亿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