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我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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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下水道到抱着谷正庭的遗体出来,整个过程花了近三个小时,在此期间,小霍与尤从友通力协作,将波及到的普通人处理好。 关于异能的部分,已经从谷家人的脑海里彻底删除,同时,尤从友还坦白了身份,说谷正庭是自己的同事,类似特工那种。 至于谷丰登,则是被描述成杀人狂魔流窜至今,幸得谷正庭大义灭亲,然后惨遭毒手。 总而言之,除去异能的部分,尽力做到还原,反正他们的脑海里并不是失去了所有记忆。 谷家上下皆是低沉,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弄得不知所措,实属正常,毕竟突然来一堆警察抓走你爹,然后告诉你说他是一个通缉犯,放谁身上也不好受。 最诧异的莫过于池陆的身份,谷家一致认为他真的是谈生意来着,谁成想是个拉风的特工,反差太大。 而谷丰登当年为了起家,干得许多恶事,只算在他一个人头上,能有谷正庭这种不似其父的好同志在,也算积了点阴德。 坦白身份以后,这具被盗走的尸体,自然就打上了烈士的标签,不用再回到长青陵园。 池陆这边已经上报上级,烈士该有的待遇一样不少,甚至以后谷家的生意,国有企业都会优先考虑。 掌舵人一死,谷家这么大的家业,需要一位新的话事人,按照顺位来讲,最有格的莫过于谷正因。 可这位早年沉迷烟花柳巷的老纨绔,在生意方面胸无点墨,难以当此大任,于是主动退位让贤,将经济命脉生杀大权交予大侄子谷浑阳。 谷正庭生前便是公认的下一任董事长,如今他儿子子承父业,也没什么不妥,谷浑阳的天赋摆在那里,纵然年轻,风范却是不少的。 在谷家又待了几天,将谷正庭重新安葬以后,池陆三人任务结束,到了说离开的时候。 饯别宴席上,年轻的新董事长谷浑阳拿起酒杯,敬向池陆。 “池少爷就要离开,不知道当初谈论的生意,是否还作数?”他说。 这是句半玩笑话,池陆他们对普通人的宣称是特别行动组,怎么理解都行,特工、侦探、军人都可以,这样的人,会藏进黑夜里,哪会抛头露面做生意。 哪怕池陆有这个背景,那估计也得等到他退伍以后,而这遥遥无期。 池陆笑道:“当然算数,只不过谷董得去和我家那位谈,我说了不算啊。” 谷浑阳道:“不,有用。我爸在的时候,经常询问我的意见,十次九次听,哪怕其中略有瑕疵,依然甘之如饴,所以我想,艾叔叔也是一样。” 池陆赶紧摆手,道:“咱俩不一样,生意什么的我压根没天赋,而且不感兴趣,太抬举我了。” 谷浑阳起点很高,从小家教甚严,耳濡目染之中,自然而然的懂商界的弯弯绕绕。 池陆不同,他生命中的前半段是条泥腿子,为了让自己过的好一点而奔波忙碌,哪怕现在有样学样,终归画虎像虎本质是犬,上不得台面。 谷浑阳笑笑,没再继续说话,看的出来,如果让池陆在继承家业和刀尖舔血中选一个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将绣球抛给后者。 自打风波结束,这几天以来,谷浑谈一直担惊受怕,有些躲闪池陆三人,生怕进去住几天。 事实上他担心太多余了,只要不涉及金钱交易,你情我愿这种事谁闲的去管,况且池陆他们是千影业务不同,根本没这权限,尤从友才是正主。 尤从友也在此处,这与职业无关,他跟谷正庭的交情,或许类似于寒鸦张晴鹤,日久生情,从同僚逐渐演变成知心好友。 这样一来,大侄子请叔叔吃饭,再合理不过。 他今天一身便衣,静静等候大家用完,见着背大包准备离去的池陆,凑了上去。 “回去?”尤从友道。 "要不你留我们吃年夜饭?"池陆道。 “请不起,再见。”他赶紧说,如果按照谷家的宴席标准的话,他一个月工资还不够请一次的。 “事情是做不完的,没必要给自己施加压力,第二天一样能继续做。”池陆又道,从谷家门口消失。 尤从友若有所思。 除去池陆的离开,还有一位现在不属于这个家庭的编外成员,意识到自己的多余,订好了回家的飞机票。 直到拖行李箱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没有道明真正的来意,原因无他,没办法向曾经跟在屁股后面的小男孩张嘴。 然而那个男孩,带着全家在院门等她。 “这就走啊,姑姑。”谷浑阳开口。 “嗯,这就走。”她说,语气平淡。 大哥没了,父亲也没了,她熟悉的家少了两份熟悉,加上嫁人这么些年,对这里感到越来越陌生。 “我送送您。”谷浑阳过来接过拉杆箱。 谷云舒不好拒绝,跟在他旁边一言不发。 姑侄两人走出谷家,谷浑阳没有叫司机来接或者打车的意思,谷云舒只好陪他走路。 “小姑。”谷浑阳突然道。 “怎么了?”谷云舒茫然道。 “姑丈那边,我处理好了,公司周转没问题,您可以放心。”谷浑阳转头说。 “谢……谢谢。”她怔怔道,明明没提过,他怎么知道? 谷浑阳似乎不太高兴,道:“一家人说什么谢谢?” 他仍记得,在他小时候,谷家就他一个大孙子,可谓万千宠爱在一身,彼时家庭和睦,这个女人也还未出嫁。 女子嘛,总是要比男人温柔些,唯一一个拥有谷家血液的女人,会抢他的棒棒糖然后一脸无所谓地看他哇哇大哭,也会在他错了事被罚的时候将他抱入怀中,满不在乎说这是我干的怎么着。 从她嫁人以后,兴许因为小男孩长大了,这样的事再没发生过,如今,她怕是没有将自己当成谷家人了。 但无论小男孩还是谷董都不会忘记,这个人是他的姑姑,是谷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叔觉得矫情,不敢来送你,他让我跟你说,以后和姑丈表弟回来,多住几天,咱们家不差房间。”谷浑阳道。 “一定会的。”她说。 …… …… 两卷已毕,做个总结吧。 本来想开个单章的,但从目录看感觉会很突兀,于是干脆在这里说好了。 故事很简单,引凤投林指的是池陆加入千影,同道同章,便是认识新的朋友,彼此志同道合,为了目标相互扶持,最终赢下所有。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这个故事在我脑海里,我自认为是精彩的,遗憾的是,我的文笔确实不好,写不出来想要的感觉,每当我自己回头看前面章节的时候,尴尬的要死。 我没怎么念过书,写故事全靠这些年的阅读积累,所以出现了很多问题。 转场生硬,硬煽情,语法错误,比如“的”和“地”的用法一直拎不清,这种低级错误到处都有,甚至还有许多错别字。 有野心没能力的时候,真叫人抓狂。 文笔这玩意可以说是天赋,有不少大神一书成名,很遗憾,这里面不可能有我。 我看过不少精彩的故事,将自己代入进去,沉浸在另一个世界里。 比如在龙族的国度,我站在电影院里,看着讨厌的人向喜欢的人表白,我只能低头不语,这时候会有一个开法拉利的红发辣妹跑过来告诉我说,别在意他们,我们去屠龙吧! 比如说仙侠的世界中,世界与我背道而驰,在我快要死去的时候,一个绿色身影从天而降,替我挡住致命的一剑。 其实世上哪那么多宁姚,你我都是刘灞桥。 我喜欢看故事,每每带入其中,就感觉热血沸腾,久久不能释怀,也有太多的意难平。 看着看着,就想写点什么,划点痕迹出来,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能力,书下的情节能成为谁的意难平。 做我的读者很辛苦,更新少毛病多,谢谢大家的包容。 希望在以后的时间里,我能进步一些,把情节处理的更好一些。 菜可以,但不能菜一辈子。 第三卷卷名想好了,玫瑰蓝雪。 它们加起来就是,我对你的喜欢如玫瑰般热烈,也像蓝雪一样高洁。 阿特沃尔见。铃舟的牧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