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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一十五章 血火蚁认主

    第一千七百一十五章血火蚁认主

    若是修为稍低,恐怕理解都成问题。

    不过林轩如今已是离合中期的修士,且所学广博,自然不会存在这个问题的,但饶是如此,他也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参悟。

    短短一篇千余言的通宝诀,足足花费了近半月的功夫,林轩才总算是理解透彻。

    “呼!”

    林轩抬起头颅,出了口气,脸上的表情却是狂喜。

    这一次,还真是捡到了宝物,这万魂塔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玄妙得多,牠可以用来饲养各种灵兽灵虫,具有养元催熟的作用。

    不仅如此,对于阴魂鬼物,也有同样的效果。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塔分七层,作用各不相同。

    而更让林轩惊愕的是,此刻所看见的通宝诀,也仅仅是一小部分。

    通宝诀共分七层,与此塔的层数相对应,每修炼一层通宝诀,就可以打开此塔的一层,而此刻自己手中所有的,不过仅仅是前三层。

    怪不得天蚁上人说,此塔在通天灵宝中,也是排名前列的宝物,由此看来,果然没有虚言浮夸之处。

    说起这通天灵宝,其实也要分等级。

    不同的灵宝之间,差异也是极大地,不过具体该怎么分,林轩现在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在某本古籍上,模模糊糊的提到过一点的。

    这些,林轩先不管,以后的事以后再谈。

    先修炼。

    前三层通宝诀既然已经参悟,修炼起来自然没有分毫的难度。

    不过数日而已,林轩就已经完成了修习。

    宝物已能在手里运转如意,林轩一道法诀打了出去,轻叱一声:“疾!”

    轰隆隆!

    如同闷雷般的声音传入耳朵,万魂塔灵光大做,而在灵光之中,此宝的体积,迅速暴涨,第一层打开,一团白光映入眼帘。

    随后那白光化为了一个漩涡,三只血火蚁从里面振翅飞了出去。

    与在荒岛上看见的血火蚁不同,这三只乃是蚁后,比牠们的同类要大得多,身长足足有半尺左右。

    只有三只,稍微少了一点,不过没关系,就如同植物,只要有一粒种子,总有办法让牠的数量持续增加下去。

    那三只蚁后出来以后,并没有像林轩攻击,而是很拟人化的露出慌张之色,双翅一展,就想要夺路逃远。

    作为蛮荒奇虫,而且还是最高阶的蚁后,灵智固然没有开启,但其聪明程度也远非一般的灵虫可比。

    蚁后的作用是繁衍生息,并不具有强大的攻击力。

    一见情况不妙,就要夺路而逃,不过这自然是痴心妄想。

    林轩养了那么久的玉罗蜂,虽然一直没有能够催熟,但对于各种灵虫的脾气,岂能不多少知道一些。

    袖袍一拂,一片青芒飞掠而出,就将三只蚁后裹住。

    形成了一个硕大的光球。

    三只蚁后在里面左冲右突,从哪里能够冲入束缚。

    而林轩的另一只手,在腰间一拍,已有不少合用的材料被他取了出来。

    林轩的阵法造诣,虽不能说是宗师级,但也颇为的了不起,很快,一个小巧精致的认主法则,就已然成型。

    林轩右手抬起,一道青芒飞出袖口,在手腕一绕,顿时,殷红的鲜血,滴滴答答的洒落下来,爆成一团血雾,林轩又张开嘴,喷出一道本命真元,与血雾混合,一同融入到法阵之中。

    其实,普通的灵虫认主,根本用不着这么麻烦。

    不过林轩对血火蚁很是看中,如此做,也是以防万一,以后这血火蚁就算再发生什么变异,也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掌控。

    小心无大错,聪明人考虑事情,也要尽量稳妥长远。

    随后林轩一道法诀打出,指挥着那包裹着蚁后的光球落到阵法之中。

    “起!”

    灵光喷薄,认主的阵法开始运转了。

    ……

    整个过程并不繁复,只用了小半盏茶的功夫。

    随后林轩将法阵撤除,包裹着蚁后的光晕也随之散去,不过这蛮荒奇虫却不再跑了,牠们已然认主,与林轩建立了心神联系。

    “呼!”

    林轩松了口气,整个过程顺利以极。

    随后他又伸出手来,在腰间一拍,嗡鸣声大起,一朵紫红色的虫云出现在了视线里。

    嗡鸣声不绝于耳朵,整个练功房几乎被填满了。

    玉罗蜂!

    这是远比血火蚁更高阶的蛮荒奇虫。

    而且这眼前的,仅仅是须臾袋中的一小部分罢了。

    自从在七星岛云海得到此物,林轩也饲养数百年了,前后共繁衍了数万之多。

    可惜一直无法催熟,否则通羽真人曾说,此虫掌握着时间法则,被牠蜇中会中时间之毒。

    刹那间寿元流逝。

    有此虫相助,纵横灵界不敢说,但许多大能修士,恐怕也要望风而逃,这一点绝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了解了这一点之后,林轩倒也心平气和,越高阶的奇虫,越难于催熟,这也是自然法则。

    先收着,以后肯定会发生大用。

    林轩神念一动,虫云飞向虚空那白光所形成的漩涡,万魂塔有滋养奇虫的效果,既然通宝诀已修炼成功,林轩当然要将玉罗蜂放入其中。

    蚁后也跟着飞了进去,原本两种不同种类的灵虫放在一起,肯定会互相争斗,但牠们都奉林轩为主,倒也不难和睦相处。

    做好这一切后,林轩略作休息,然后没有继续在练功房待下去,而是回到卧房,洗了一个澡后躺在床上。

    手里拿着一淡金色的玉瞳简,林轩将神识沉入。

    御灵心得!

    此物乃是御灵宗的不传之秘,乃百万年来,该派祖师培育灵虫,以及豢养灵兽的各种心得。

    虽是人界之物,但御灵宗位居云州七大势力,底蕴自然深厚以极,大部分蛮荒奇虫,在里面,都能找到行踪。

    林轩熟门熟路,很快就将目光投注到灵虫篇上了。

    在末尾几名的介绍中,找到血火蚁。

    这种灵虫之所以排名低,是因为单体的战斗力不值一提,可一旦形成规模,大能修仙者一样只有望风而逃的。

    自己的手中已有蚁后作为种子,接下来就看要怎样迅速繁殖。

    林轩将神识沉入御灵心得里,仔仔细细的研读下去。幻雨的百炼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