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八百九十六章 力量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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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阴司鬼物,虽然是渡劫级别的强者,但在这种威能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好无损的。 俗话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林轩这一次诱敌之策,机缘巧合,完美到极处,有没有可能,一次就灭杀强敌呢? 实话,林轩也不晓得。 反正他的内心深处,多多少少,还是有几分期待的。 当然,以林轩的性格,也不会疏忽大意,轻敌这样的蠢事,林轩不会去做,他的脸上,依旧保持着戒备之色。 烟尘尚未散开,不过林轩可没有心情,在这儿傻傻的等待,眼眸中银芒大起,天凤神目,被他恰到好处的施展出来。 前方的一切逐渐清晰,所有的景物在林轩的灵目秘术下一览无余。 然而林轩却眉头一挑。wap..OrG 透过烟尘与灵光,他居然什么也没有发现。 换句话说,对方消失了踪迹。 难道在刚刚的秘术下,对方已陨落化为乌有了? 各种念头在脑海中转过,但林轩却觉得这种可能性太虚妄了。 对方可是渡劫级别的强者,就算大意之下被自己抢占了先机,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陨落无论如何,也太离谱,更不要说化为乌有,连元婴都没有逃出。 林轩还没有自大到那个程度。 渡劫期存在可不是纸糊,说灭除就能够灭除。 虽然自己已先后打败了千幻老魔与天元圣祖,但林轩心里清楚,严格来说,那都是因为自己运气不错,并不是说,他的实力,就真能与渡劫期分庭抗礼。 人贵在知足,但对自己有一个清新的认识,其实是更重要的。 自大不是林轩的风格,对于自己的实力。林轩有一个清醒的评估。 不弱,远胜同阶修仙者,但与渡劫初期的大能相比,多多少少,依旧有一些差距。 这不是妄自菲薄,而是林轩根据自己的经验,仔细衡量出来的。 对方既没有陨落,那到哪里去了? 林轩的天凤神目。能够看破三界大部分隐匿之术,然而这时候再寻找对方的身影,会不会已经晚了? 林轩的实力或许还不及渡劫期,但经验却是丰富无比,浑身青芒一起,朝着斜刺里飞去。 他的动作不可谓不迅速,然而依旧是晚了一步,天色变得更加的晦暗了,阴风四起。一百丈长的利爪于半空中浮现而出,五指一合,像着林轩当头抓落。 那鬼爪做黝黑之色。五指尖利,阴气缭绕显得狰狞以极,尚未至,距离林轩明明还有数丈的距离,他就感觉到了一股磅然巨力。 只觉身体周围的空气一紧,整个人的动作都变得凝滞,遁光自然也缓慢以极,这样下去,非被对方抓在手里。 “法则之力!” 林轩心中骇然无比。他与普通的分神期修士不同,与渡劫期老怪物,也曾经交手过。 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林轩于天地法则。还做不到灵活运用,但仅仅是认出,却显得没有太大的难度。 这诡异的家伙,果然没有陨落,而且顺势。就发动了如此犀利的反击。 林轩心中闪过一丝骇然之意。 也不知道对方躲在何处,不过此时此刻,林轩已没有时间去分辨了,当务之急,是躲开对方这致命的一击。 以林轩的眼力,自然可以看出这一抓,所蕴含的杀意! “喝!” 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林轩自然不敢藏拙,一声大喝,浑身的力量轰然勃发而出。 因为天赋的缘故,人类修士在肉身的锻炼上,那是远逊于妖族,坚韧、力量、反应,那都是要逊色许多。 然而林轩却不可用常理揣摩,他修炼的凤舞九天诀,原本就是顶阶的妖修秘术,随后又天天服食提纯后的麒麟果,风雨无阻,再加上用墨玉真灵诀融合真灵之血,对于肉身,自然也有加强的效果,再加上其他的一些机缘巧合,林轩的肉身强度,别说普通的妖族,就算那些血脉不凡的天地灵族,也要逊色一筹的。 这话绝没有分毫夸大之处,否则刚刚那一拳的威力也不会如此磅礴。 然而此时此刻,林轩一声大喝,浑身力量狂涌而出,然而依旧无法挣脱法则之力的束缚。 虽非动弹不得,但就现在这遁光的速度,想要逃脱眼前利爪的一击,明显是痴人说梦。 如果换一名分神期修仙者与林轩异地而处,或许还真无可奈何,然而林轩眼中,却并没有绝望畏惧之色。 他右手抬起,从衣袖中飞射出一道道银芒。 这可不是剑气,而是九宫须臾剑本体。 “疾!” 林轩一声轻叱,随后便见剑光一闪,围着他的身体绕了一圈。 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仿佛将什么东西切断。 九宫须臾剑的锋利不用提,剑光所过之处,却没有分毫的声息。 而随着剑光画了一个圆,林轩感觉压力骤减,那被束缚的感觉已然不见。 “呼!” 林轩松了口气,脸上的表情隐隐可见惊喜,却丝毫不敢耽搁,浑身遁光一起,加速飞离了原地。 轰! 那鬼爪的一击落在空处,尘土飞舞,地表出现了一个大洞,直径百丈有余,深不见底。 周围的几座山脉,明明还相距甚远,但轰隆隆的声音传入耳朵,仅仅是余波扫过,就已然坍塌掉了。 那威力令人瞠目结舌。 然而鬼圣的声音却满是惊怒:“不可能,你使用的是什么宝物,居然连法则之力都能切割。” 林轩能够发现他的偷袭,这不稀奇,吃过一次苦,对这小子的狡猾,他原本就有很高的评估。 但能够看破又如何,这一击,他可是连法则之力都已经运用,为的就是毕其功于一役,没有时间与这可恶的小子在这里消磨,一击就将他碾为粉末。 想法不错,他对自己的招数,也是信心十足,毕竟这力量法则威力如何,他最清楚,虽然以他的境界,所参悟的,不过是些许皮毛而已,但用于灭杀一分神期,已是绰绰有余。 杀鸡用牛刀也不为过,没想到居然失手了。 ps: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求推荐票 {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您的支持就是我们最大的动力}幻雨的百炼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