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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二章 也是有脾气的(三更)

    元随君并不认为女子比男子低多少,就苏悦灵的天赋,足够将大多数男人压在下面——不过很多人肯定不愿意承认这点,甚至不想接受这个事实。

    再看宝姝,她性格虽然软,但在染布方面,也展现出过人的天赋。

    元随君不希望世人对苏悦灵的印象只有贤惠和善良,更不希望别人觉得苏悦灵是靠着运气被册封为乡君。

    其他学子显然都被元随君所说的给打击了一回。

    “你这样的话,很难收到徒弟的。”

    这样天资的弟子,抢着要的人不少。

    元随君对此十分淡定,“宁缺毋滥,若是找不到的话,我还能指导内子。”虽然苏悦灵平时总是懒,但是在学习方面,她却不会半途而废。

    有人对他这话不是很赞同,忍不住摇头说道:“乡君固然天资聪颖,但她毕竟是女子,学得再多,也只是为自己增添一些才名,无法报效朝廷。有教导她的精力,不如多收几个徒弟。”

    若是能教出几个举人,那才是造福社会的大善之举。

    元随君看了一下说话的人——孟宗,青山书院的一个老师。平时住在州府,这回特地过来同他道贺。孟宗在九年前便中举了,然后一次次春闱失利,他索性到青山书院担任老师。

    显然他同张成望是同一类人,信奉的也是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一套。就连他的几个女儿,也都不让她们读书,最多只让人给她们说女戒女德的圣人之言。

    元随君觉得日后不需要给孟宗下请帖了。如果早知道他是这种人,他根本不会让他进元家的大门。他淡淡说道:“内子识字不到两年,便推出了三锭脚踏纺车,让越来越多老百姓拥有廉价的衣服穿。听说现在的棉布价格,比起去年,已经跌了三成了,即使是家境普通的百姓,也舍得拿钱出来买些布回去。”

    “不仅如此,她还找到了糯米原浆的配方。大夏许多堤岸已经开始用糯米原浆来修复,让诸多沿河老百姓们不受水患之苦。”

    “甚至你一路走来的这路,还是她出钱修的。她心地良善,甚至给村民们开了不低的报酬,让村民这两年能够手有余钱。”

    “孟举人读书十多载,不知道对朝廷,对百姓做出的贡献,可有内子的一成?”

    苏悦灵所做的这些,才是真正的功德无量。

    偏偏有人一边享受着这福利,一边还要拉踩她读书无用。

    元随君还真看不惯这点,更不会为了所谓的人缘附和他们。如果连自己妻子的名誉都无法维护,他读那么多年书又有何用?

    别说孟宗了,州府大多数举人所做的贡献,加起来都不如苏悦灵。

    孟宗脸涨得通红,他在青山书院,倒也教出了几个秀才举人——但他只是其中一个授课老师,这功劳还真算不到他身上。如果非要算功德的话,他的确比不过苏悦灵。

    但苏悦灵也只是运气好罢了。这好运气总不可能一辈子跟着她。

    张诚和元随君都是广宁县人,因为脚踏纺车的缘故,他对苏悦灵的印象很不错,因此他也搭腔说道:“我们身为男子,想要获取爵位,何其难也。更别说乡君这样的女子了,连圣人都承认了乡君的功劳,特地册封她为乡君不说,甚至还给了卫国这样的称号。可见她的功绩,圣人都是看在眼中的。”

    这孟宗还能比圣人更能耐?

    张诚一把爵位说出来,孟宗便不敢接话了。他可不敢接质疑圣意这顶帽子。

    他扯了扯嘴角,勉强挤出一抹笑脸,“刚才喝了几杯酒,有些上头,说了点糊涂话,大家别同我见怪。”

    元随君语气平静,“既然知道自己喝醉酒会说糊涂话,那孟举人还是将酒戒了好。”

    “下回再说糊涂话的话,并不是谁都会宽宏大量原谅的。”

    孟宗气了个半死,本来他今日过来,是想拉拢元随君,同他交好的。没想到他性格如此倨傲无礼,他都低头了,他却还不依不饶,这心眼也太小了吧。

    在这之前,元随君一直给大家温文尔雅的印象。直到现在,他展现出锋芒的一面,不免令人心惊。

    这位新科解元,原来也是有脾气的。

    而且看得出来他和自己的妻子卫国乡君感情甚笃,容不得别人半点的轻视。

    嗯,这点必须要注意,免得招惹了他的厌恶。

    这时候,吴舒也过来了。早有人将厅堂这边的动静转告给吴舒,吴舒心中冷笑,什么酸孺,也敢对悦灵指手画脚的,也不看看自己配不配。

    因此她才故意走这一趟。

    她将苏悦灵刚才做的计划表递给元随君,垂着眉的模样看起来恭顺温柔,“这是乡君写的计划书,想请老爷帮忙补缺补漏。”

    元随君看到这计划书第一行写着——为了能吃到日庄的酒煮鱼,我准备把卢山村到日庄的路给修了!

    他眼皮跳了跳——很好,这的确很苏悦灵了。

    刚才一直感到憋屈的孟宗,这回可算是找到了教训的由头。

    “乡君行事有些不妥,男人在谈正事的时候,怎么能拿自己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来打扰呢。”

    尤其是对方还要让元随君来补缺补漏,这不是故意耽误元随君吗?元随君现在可是在招待他们这些重要的客人。他看就是因为元随君平日太惯着对方,才养出对方这不知进退的性子。

    他虽然听说这卫国乡君甚为美貌,但元随君也不该因此就对她再三纵容。

    元随君瞥了孟宗一眼,明明那一眼不带什么额外的情绪,孟宗却感觉自己像是被冰给冻住了一样,脑子在瞬间都凝滞了,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

    元随君轻轻地叹了口气,说道:“内子特地找我,是为了说修路的事情。内子心善,得知日庄穷困,修不起路,所以准备自己出钱,把这里到日庄的路给修了。”

    至于原因是为了吃酒煮鱼这种小事,就不用说了。

    在场其他客人震惊了。

    修这么一条路,要花不少银子吧?

    等等……杨举人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颤抖的声音流露出不可置信,“她不会打算用糯米来修路吧?”

    “对。”

    其他人全都沉默了。对于糯米路的成本,他们先前就听人普及过了。这样一条路修下来,七千两是最少的,说不得得上万两。

    苏悦灵居然为了修路愿意拿出这么多钱?

    这份大公无私,让他们震撼的同时,又有些无地自容。对比苏悦灵,他们顿时显得私心太多。

    元随君淡淡的语气带着嘲讽,“连修路这样的大善事,在孟举人眼中,都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知道孟举人眼中的正经事是什么?”

    “道不同不相为谋,恕我无法同孟举人这样的人结交。”

    “只因为对方是女子,就无视她高洁的人品和善良的举止,我也无法苟同孟举人的观点。”有客人忍不住为苏悦灵说话。

    感受到其他人投注过来的若有若无的鄙夷目光,孟宗脸已经彻底成猪肝色了。他哪里会知道苏悦灵找元随君是为了修路,而且她居然要修这么长的路?

    她疯了不成?

    这下好了,在大家眼中,他真要成了嫉贤妒能的小人了。

    孟宗知道自己再不走,很快就会被赶走,不想丢人的他,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