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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种田指南 第120节

    “你这话说的,我也不是未付茶位费。”

    店小二面上笑盈盈的,心中直接“呸”了一声,茶位费值多少个钱?想要赖在里面体会火炕的快乐,好歹点道硬菜啊!

    事实证明,哪怕是唐代人都想只花最少的钱享受最多的快乐,店小二赶他们走时,那些抹不开面子,自知是在蹭座的倒是一个个灰溜溜地跑走了,至于剩下,那都是脸皮比城墙厚,死活不愿意走的。

    逼逼赖赖半天后,好容易被劝走了,这可真难啊!

    其中道理钟离珺并不知,等排到他时店小二麻溜地问:“客官几位?”

    “一人。”

    这回答明显让店小二一愣,他是真没见过钟离珺这么独的!

    店小二犯难道:“一位……客官可否与其他客人拼拼一块用餐,我们这座位实在紧俏,眼下夕阳渐起,接近饭点,那小店里的人就更多了。”

    他可怜巴巴看向钟离珺,其实钟离珺不是动了恻隐之心,他基本不看别人脸色,可他也不是个吹毛求疵的精致人,只要有好吃的,跟人拼桌又何妨?

    钟离珺当然点点头,算接受了,那店小二真是喘了好大一口气,也不排除是他故意的,就为了让钟离珺同情他,不为难他。

    谁知,等一掀帘头,钟离珺走进那狭窄而温暖的过道中,他的脸色率先变了。

    钟离珺大惊失色:这这这……这都是什么味啊!

    饭菜的喷香、茶叶的馨香、酒的芳香汇聚一堂,这三者天差地别,哪怕有一项没有融合好,味道都是灾难性、毁灭性的,更别说这狭窄的过道中还飘散着不知名的气息。

    没办法,丝路商人身上多少有些异味,于是他们不要钱似的撒香料,就是为了遮盖一身的味儿。

    谁知道进这温暖的屋里一蒸腾,那些随着雪或西北风一同被冻结起来的“气味”似乎也解冻了,融化在屋内,流淌进每一个角落。

    又因顺德楼为挡北风,所有的窗子都被纸糊上了,只留下挂帐的大门,内里的环境就像是桑拿房,热且封闭。

    总之,美食的香味与人身上的汗味、馊味,融合在一起,很不美妙,这股味在屋内不断流窜,让嗅觉格灵敏的钟离珺置身在其中,像是在阿鼻地狱。

    他面无表情地坐在炕上,那脸色甚至吓了对面一对阿耶带儿子的搭档。看钟离珺摇摇头不说话,他们干脆低头,沉默地大快朵颐。

    对东坡肉的执念让钟离珺战胜了一切。

    他截开小瓦罐的盖子,看那块晶莹剔透、颤颤巍巍的东坡肉,嘴角不由自主勾出一抹笑,脸也亮了,臭味忽然就能无视了。

    钟离珺:就让我来尝尝,风靡乌斯藏的东坡肉如何吧!

    高长松:?

    等等,你先来高老庄啊!

    第129章

    “嗯……”

    “嗯嗯嗯。”

    钟离珺吃五花肉时发出的怪音并未引起他人的注意,原因很简单,热炕头酒馆中绝大多数客人都与他一样,发出舒爽的呻吟声,这些人都被热炕俘虏了。

    这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蒸桑拿的快乐吧。

    钟离珺就不同了,五花肉的烹饪方式,他是看不上的,高长松都不算完全的厨子,他的手艺在钟离珺眼中称得上粗陋,哪怕是顺德楼的厨子对火候的把握也不够精湛。可有一点是能打动钟离珺的,那就是高老庄特产的阉割黑猪。

    这劲道的口感、喷香的肉汁,不说让他欲罢不能,也耳目一新了。

    唇舌间流淌的滋味让他深感这趟乌斯藏之行很值!

    正当他想点个十二块五花肉深入品鉴时,杨晨风尘仆仆地踏进酒楼,他脖子上依旧围着从高长松那得来的羊毛围巾,却因这些时日都不曾摘下此物,又被高长松千叮咛万嘱咐“不能水洗”而有些灰扑扑的。

    哎,还是黑围巾好啊,脏了都看不出……

    招呼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哟,小郎君,那围巾还没卖啊!”

    “不是说有大唐来的商贾以百钱求购吗?”

    “十二郎那的毛袜,你可得了?”

    “我再点块东坡肉,可否让我在炕上多呆一刻?”

    大半问候竟都是冲着围巾去的。

    再仔细一看,杨晨的穿搭跟先前又不大一样了。

    这天虽不说天寒地冻,也绝不能让人如魏晋名士一样宽袍广袖、穿着木屐到处跑,眼下每日最低气温已到10度以下,正处在深秋与初冬的交界处。

    不见大街小巷上的人已穿上纸裘、皮袄,这年头的衣服不如后世保暖,除非是那些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否则都穿得里三层外三层,臃肿得很。

    杨晨就不同了,大袖子随着他走动一摆一摆,一缕风透过洞开的大门,钻入他的袖中,那没什么重量的绢丝被风扬起,看着多潇洒。

    就这样还不够,杨晨慢条斯理地解下围巾,似准备让他多日不见天日的脖颈呼吸新鲜空气,谁知毛线下还是毛线,毛衣的高领笼罩杨晨的细脖子,那领子还颇为时髦地向下翻折。

    他做作的展示顺利吸引了在场人的注意力,也不枉杨晨特意跑进酒楼,就为展示自己的新毛衣了。

    眼尖的食客也不吝啬于几条称赞,不知是故作惊讶还是真的很惊讶:“哟,这件衣服不会都是毛线制成的吧?”

    杨晨鼻子都要翘天上来:“那是,这衣服在乌斯藏都是独几件,要不是我跟十二郎友情深厚,他怎会卖给我?”

    他又“不经意”透露道:“那些波斯商人也对他的毛衣很感兴趣,特意去拜访高老庄,买大小件,想来再过段时日,咱们这的毛线衣物就会像产自高老庄的白酒一样,进入长安,被那些士族的郎君抢购一空了。”

    这他讲得不夸张,来自乌斯藏的酒在长安被炒上天价,只要是爱饮酒的文人墨客、达官贵人,都知道乌斯藏的高十二郎善酿酒。

    当然,也有人听过一些奇怪的传闻,比方说他擅御兽之类的。

    后面说不定会传出“高十二郎擅织毛衣”之类的传闻。

    *

    毛衣的走红在唐代是一定的,人都不喜欢臃肿,尤其是吸收了胡人精炼衣物的唐朝人。

    想想就知道了,大花棉袄穿上去有多笨重,这年头的丝绵保暖性还不如棉花呢,比起让自己胳膊肘都不能肆意弯折的唐代秋冬袍,毛衣真是轻便了不知多少倍,而且毛衣多贴身啊,穿着好看、帅!

    羊毛围巾只是高长松的试水作,真正让他打响名头的是毛线袜。

    其实高长松一开始想织手套,然而手套,也就是这年头的手衣,真不怎么受欢迎,原因是唐宋衣服袖子都大,人手冷就干脆把手缩袖子里,哪需要手套多此一举。

    相较之下,毛袜就比较实用了。

    在古代,毛袜不叫袜,叫“足衣”或者“足袋”。

    足衣的历史比较扑朔迷离,传说中早在周代就有了袜子,然而在正经考古中,西周时期真没有袜子。

    汉代人都是有履无袜,人均赤足,进室内都要先脱鞋。

    为什么没有袜子,有种说法是汉代时,袜子都是兽皮缝的,穿久了有异味,臭不可闻。民间百姓没奢侈到用兽皮缝足袋的地步,士大夫又讲究风雅,且当时人们都嗑五石散,待瘾症发作,浑身上下奇痒,连最柔软的丝绵都穿不住,更别说是皮袜了。

    直到三国后,足袋的款式才有所改进,出现了丝袜,只可惜都是观赏价值大于保暖价值。

    高长松这个毛袜就不同了,羊毛所织,保暖性一流,穿过的人都说脚上暖融融的,有这样一双毛袜,敢冬天穿木屐。

    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售价还不贵。

    高长松:当然不贵了,已知,一只羊身上的毛能够织7到8件毛衣,这还是在毛线不掺麻的前提下,那请问,一只羊身上的毛,能织多少副袜子呢?

    现在羊毛价格还低,价格等于白送。

    于是高长松只要出人工费就够了,实际上,眼下人工费真挺便宜的……

    眼下,挡在高长松面前的不是销路,而是怎样更多产。

    *

    再回到热炕头体验店,自打高十二郎的名字从第一个人口中脱出,钟离珺就竖起了耳朵。

    他脑子转得快,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高长松的最新成果,随后与有荣焉地点点头,又叫店小二道:“再来十二盘东坡肉。”

    店小二听后嘴都笑开了,邻桌的人侧目,呢喃道:“乖乖,真能吃啊。”

    不仅能吃,此刻的钟离珺身上萦绕着金钱的光芒,这东坡肉价格是真不便宜,高长松深谙市场价格,他那儿的猪仔比市价高几成,顺德楼又花高价买了东坡肉的方子,层层剥削之下,这肉的价格还挺高。

    他吃东坡肉时有人好奇道:“郎君从何处来?”

    下一句话似乎有些没头脑,只听他道:“我像是见过郎君。”

    说话的乃是镇上人王崇霄,是一名剃头匠,他这人颇有情趣,每做九日就要休息一日,这自定的休沐日与官员肖似。

    王崇霄的小摊就在金沙江旁,高长松头一次摆豆腐脑的摊就在那。

    钟离珺说:“我曾来过这镇上,当年跟往长安去的贡船一同入此镇,在此过端午节。”

    王崇霄立刻抚胡须道:“原来如此,小老儿当日正带女娘去江旁凑热闹哩。”

    钟离珺这长安人的身份引得在场人关注,热情好客的乌斯藏人给他推荐镇上最好的酒肆:“我们这的特产是白酒,想来您应该是知道的,听说那酒水在长安卖出了一百钱的天价。”

    钟离珺更正道:“不是一百钱,供不应求时近三百钱。”

    这数字让在场人倒吸一口冷气:“一爵酒?”

    钟离珺肯定道:“一爵酒。”

    一爵酒就是一升,《考工记》有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

    “那真是翻了几十倍的价格……”

    “我们这十钱以内便能买到一升,各家价格都不大一样,也有很便宜的,但你要谨防他们掺水。”又说,“若你不嫌跑得慌,可去几十里外的高老庄,那酿白酒的高十二郎就住在庄上。”

    钟离珺也不算寡言之人,他只是有些被动,喜欢一问一答,他先就着茶水咀嚼东坡肉,等肉分成丝丝缕缕,化在口中才说:“我来本就来找十二郎的,他传信于我说鼓捣出卤肉……”

    其实高长松跟他说了很多,但不知怎的,钟离珺口中只剩下卤肉了。

    说话人大囧,本是好心给人介绍高长松,也有吹捧本地名人的意思在,谁知道竟然撞到正主友人面前,还是一直通信的密友,真是丢死个人了。

    直接掩面奔走,都不愿意再跟钟离珺说什么了。

    钟离珺的“真实身份”对在场人还是有些冲击力的,尤其是杨晨,他本来就跟高长松关系好,又崇拜他,此时对钟离珺也“爱屋及乌”,不愿意他在这被宰了。

    他苦口婆心道:“我这里的东坡肉该是不如十二郎那的,眼下古格镇上卖的吃的喝的,只要跟十二郎沾边,那必定是去高老庄直接买更划算。”

    又说:“若是看见我身上这般的‘毛线衣’,不若多买两件带到长安,哪怕是导手也能挣上一笔。”

    他们这些有商业头脑的,都很看好毛衣的市场。

    热情好客的乌斯藏人让钟离珺有了宾至如归之感,凡是给他提议的,钟离珺都认真谢过,这才带着本地人的美好祝愿,往高老庄出发了。

    ……

    高长松在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