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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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狼啸盆地,几个小部落定居下来。 风从上空呼啸而过,盆地底下感受不到冬风的凛冽,比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暖和太多了。 江思印的小脸却蔫蔫的,他没想到搬个家这么折腾。 明明往年也跟着搬家,为何没觉得会如此难熬呢?难道是因为他爹帐蓬里的东西太多的缘故? 江河却有些不满地捏捏孩子的小胳膊,“太虚了,明日开始跟爹习武。” 男孩子对武术都不能抵抗,尤其是在崇尚勇武的草原,江思印当即有了精神,“爹,等我习武后,我能成为草原第一勇者么?” 江河保持圣洁的微笑,“那得看你够不够努力。” 鹦鹉跟着嘎嘎嘎道:“还要努力读书,文武双全才是真男人!” 江河马上决定,“从明天开始,统统就教你读书。” 江思印一脸怀疑地看向鹦鹉,“我跟它学?” 鹦鹉扬起脑袋,不可一世地说:“我是只知识渊博的鹦鹉!学富五车!”见江思印还是不信,鹦鹉顿时怒了,“你将魔方拿过来,来战!” 然后,江思印便目瞪口呆地看着鹦鹉两只翅膀左拍拍、右拍拍,那魔方又转又扭的,没一会儿,竟然全部复原。 所以,他竟然比一只鹦鹉还不如? 他可是费了一晚上,才将魔方复原的。 江河没有理会那一人一鹦鹉的大战,出门就诊去了。 终于安定下来,他得去看看部落里那些体弱多病的妇女和老人,特别是那些怀孕的妇女。 帐篷里,桑雅娘面色苍白地躺着。 虽然桑雅爹将所有的兽皮垫在马车里,可是过于颠簸的路还是让她动了胎气,幸好有大师在,总算是有惊无险的到达的目的地。 桑雅爹也被吓坏了,这是第一次,他也有不想迁徙的念头。 他简直不敢想,若是没有大师在,妻子是不是会一尸三命? 每年迁徙都有体质不佳的孕妇流掉孩子,草原实在太大,路途遥远到很多体弱的老人孩子撑不住。 桑雅见到江河过来,满脸惊喜,“大师,你快来看看我娘。” 江河很快就能桑雅娘的情况稳住,又去开了药,让桑雅去熬药。 喝过药后,桑雅娘面色总算没那么难看。 江河将其他的安胎药递给桑雅,仔细地叮嘱一番后,便去了别家。 一群家里有病人的胡人都在帐篷外等着,无比庆幸大师定居在他们的部落。 江河连番忙活好几天,终于将周围数个部落的病人——包括生病的牲畜都看完了。 就算他的身体好,也被累得不行,狠狠地休息了两天。 天未亮,江思印还没睁开眼睛,鼻子就习惯性地嗅到空气中的香气。 不像牛奶……嗯,应该是豆子的香味,隐隐还有石磨转动的声音。 “快起来晨练!” 鹦鹉一翅膀打过来,将江思印最后一丝睡意彻底打散。 天还没亮呢,铺着薄薄一层雪的地面看起来很冷,刚出门,江思印就打了好几个喷嚏。 江河也跟着走出帐篷,面还要发,等晨练完正好合适。 接下来,江河在练棍法,江思印站马步,他的眼睛跟着他爹的棍子转,他爹说过的故事里,丐帮有打狗棍法,不知跟爹比,哪个厉害。 江思印突然对和尚这个职业高山仰止。 他爹才当和尚多久,不仅会做饭,还会跟动物聊天,甚至还学会了功夫! 就是他爹这身板看着实在单薄,也不知道这武功练得有没有用,能不能保护自己。 江河晨练完后,对扎马步的儿子道:“站梅花桩一刻钟后休息,爹给你煮豆浆。” “多加点糖。”江思印喊道,他爹怕他牙坏,只给一点糖,喝起来没滋味。 锻炼将近半个时辰,早饭时间就到了。 和尚爹是标准的大庆人,习惯早餐吃豆浆油条、包子小米粥。 江思印就着豆浆吃包子,煎过的豆腐包子带着丝辣味,他吃得头都不抬,心里很纳闷,他爹当和尚后,不仅学会训鸟妖,难道还去跟御厨学习?或许是有御厨去当和尚,他爹跟着学习了一手好厨艺? 吃过早饭,爹念经,儿子念书。 也不知他亲爹从哪弄来的四书五经,江思印发现自己要背的文章非常非常多。 号称学富五车的鹦鹉会陪他念书,若是他念错了,鹦鹉就会一翅膀扇过来,大叫:“错了错了,真是人不如鸟!” 江思印特别不服气,然后死鸟就会在他面前跳来跳去,将正确的文章背出来,还趾高气扬地说:“哎呀,背得本统好辛苦,快给本统拿杯水过来,别忘了给我剥瓜子……” 偶尔当它特别过分时,和尚爹就会咳一声,鹦鹉当即安静如鸡。 江思印这时会觉得特别解气,他爹果然适合当和尚,这才当多久啊,都学会给动物启“宿慧”了。 肯定是宿慧,不然哪有鸟这么聪明的。 太阳终于升起来,寺庙终于开门。 当和尚爹接客——哦,接香客,他开始写文章。 临近中午,他爹会让他去跟胡人买肉,然后教他怎么做出美味的肉食。 “爹,我想吃您做的。”江思印努力地卖萌,他爹厨艺这么好,肉肯定做得更好吃。 和尚爹无情拒绝,“你爹我是和尚,不忍心杀生。” 江思印在心里吐槽不能,所以能忍心看着他杀生吗? 和尚爹看他的眼神特别慈祥,“在出家人眼里,众生平等,但在爹眼中,我儿子排在众生之前。” 所以他不杀生,但能为了儿子改变原则? 小孩儿的脸蛋微红,没有半点抗拒的做起食物,包括他爹要吃的素食。 算了算了,就当他提前孝顺爹吧。 没有半点愧疚之心的和尚吩咐十一岁的孩子做饭,童工使唤得不要太熟练。 “爹,我还想学做点心。”江思印十分眼热,他爹做的点心真是绝啊,这荷花酥看着像朵真的荷花似的,还香喷喷的。 江河点头,“行,爹教你做,嘴巴张开。” 花朵般精致的点心被塞进嘴里,甜滋滋的味道在口舌中弥漫开来,江思印幸福地眯起眼睛。 流落草原的日子,江思印已经很久没吃过点心,因为在草原,糖实在太贵了。 将近四年的草原生活在他身上打下烙印,相比起记忆模糊的世家子弟的生活,他对草原的记忆更深刻。 江河要做的并不是完全磨去这份烙印,否定他的这段人生,而是让草原的经历变成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鹦鹉和江思印待在厨房,鹦鹉在一旁等着,江思印手忙脚乱地做点心。坐在厨房门口的和尚捏着佛珠,低垂着眉眼念佛。 如果有一天大庆和胡人开战,江思印的这段经历只会被人反复提起,化成一把刀,将他磨砺得伤痕累累。 所以,他要做的是将砾土化成天堂。 当草原上开满花、种满粮食,由游牧民族化为半农耕民族,等文化跟中原相差不大,甚至成为一家,到时没有胡汉之分,江思印的经历不会再妨碍他的人生。 终于做好点心后,江思印擦了擦汗。 “爹,我给养父母家送点心,顺便教桑雅姐读书。” 江思印直接抬起几层蒸笼,蒸笼很小巧,里面的点心到桑雅家还是热的。 第69章 圣僧28 江思印做的点心很受桑雅一家喜欢。 他特意挑出糖分较少的点心,将之递给桑雅娘:“我爹说了,孕妇不能吃太甜的,对身体和孩子都不好。” 桑雅娘笑眯眯地接过点心,眼前的孩子长得十分漂亮,唇红齿白,还有那婴儿肥的脸蛋仿佛糯米糍,可爱灵动,看着就讨喜。 她希望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能有巴图三分美貌。 “巴图,我背好《汤头歌》了。”桑雅用布擦过手,慎重地拿出一本医书。 这是大师亲手抄写的医书,她每次打开之前,都会将手擦了又擦,生怕不小心弄脏它。 不说在草原,听说在中原,医书也是十分昂贵的东西。 江思印坐下来,拿出一个沙盘,“你一边背一边默,我检查一下,看看你的字都认全了没。” 对着沙盘,桑雅将一个个字默写出来。 “巴图!” 帐篷外响起阿克善一众小伙伴的声音,听说江思印来了,过来找他玩。 江思印一脸为难之色,“我要教桑雅姐学医术,没空和你们一块儿玩,要不你们晚上来我家?”想必他爹不会吝啬那点蜡烛钱,晚上可以玩很久。 进来的小伙伴们看到正在默《汤头歌》的桑雅,俱是一脸敬畏之色。 “巴图,你会医术?”阿克善吃惊地问,巴图不是刚回他和尚爹身边没多久?这就学会医术了? 江思印笑道:“没有,我正跟我爹学,等我学会后再教桑雅姐。” 他爹说过,让他教桑雅有助于温故知新,等桑雅的学习进度赶上来,两个人可以一起上课。 江思印信心满满,觉得自己那么聪明,桑雅姐肯定赶不上他的进度。 所以他给桑雅姐当夫子是当定了! 几个胡人孩子互相看了眼,他们都是胡人中下层的孩子,谁不知道巫医在草原的地位,受人尊敬不说,还吃喝不愁。 阿克善喉咙有些干涩,不禁咽了咽口水,终究克制不住心中的渴望。 他低声问:“巴图,我可以跟你学吗?” 去找大师学,他们是不敢的,草原的巫医都排着队想跟大师学医术呢!巴图就不一样了,他是他们的小伙伴,众人玩得很好,说不定乐意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