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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怀崽后被豪门反派盯上了 第11节

    小李事无巨细的汇报,生怕漏掉一个细节,会影响老板的判断。

    陆卓勋在宽大的办公桌后吞云吐雾,看不清表情,他琢磨着如果保洁间没有那个篮子,温焓会不会拿垃圾桶装他儿子,否则他去那里干什么?

    小李紧张的后背冒出一层热气,今晚是整个保镖团队的耻辱,也是整个团队的失职,他心里正懊悔难堪,就听对面突然笑了一声。

    陆卓勋将烟头暗灭在烟灰缸里。

    小李感觉自己腿肚子直抽筋。

    陆卓勋:“大李怎么样了?”

    大李是保镖们的头儿,他是陆卓勋从国外带回来的,这么多年一直跟在他身边,据说之前是雇佣兵,也是这帮保镖的总教头,谁知今天能栽在个林妹妹手里。

    “大李哥人没事,估计明天才能醒,麻药的来源已经去查了,现在监控系统恢复了,安保也重新安排好了。”

    陆卓勋:“麻药来源不用查,你跟林爵说一声,温焓拿什么东西砸的你?”

    “花瓶。”小李的脸涨成猪肝色,这是他一生的污点。

    陆卓勋:“你先去休息,明天自己到楼下拍个片子看看。”

    小李应声退出去,陆卓勋独自坐在书房,又点了根烟,脸上喜怒难辨,一支烟抽完,他站起身。

    次卧里,温焓纤细白净的手背上贴着医用胶带,青色的血管看起来格外明显,点滴不断落下,那人躺在厚重的被子里,纤瘦的身体好像不存在。

    陆卓勋到的时候,何主任手里面拿着瓶药,正掀被子,脸上带着不同寻常的紧张与窘迫。

    从医这么多年,以何主任的医术和经验,他不该这么紧张,陆卓勋疑惑的皱眉,以为他要查看温焓腹部的伤口,却见何主任的手向温焓腰上伸去。

    “你在干什么?”

    “啊!陆陆,陆总,擦药!我擦药!”何主任本来就精神紧绷,被陆卓勋这么一问,险些摔了手里的药瓶。

    他以为温焓那里受伤了,虽然见多识广,但何主任从没亲自做过这样的事,又不好让几个小姑娘上药,只好硬着头皮自己来,得知老板密辛的何主任,自动带入电视剧里窥见皇家秘密的太医,那在古代是要杀头的!

    “陆总,我,我查看一下温少的新伤,要,要上药。”何主任囧到手足无措,头顶上全是汗。

    温焓身上并没有其他伤,发烧是因为身体虚弱,陆卓勋盯着他光亮的脑门,发现这位下属今天格外不对劲,“他没事,你先去忙吧。”

    何主任担心的看了眼温焓,开口嘱咐,“陆总,病人想运动,您也不能让他运动,不,不运动最好。”

    窗外天色微明,再过几个小时天就要亮了,陆卓勋连日照顾孩子,今天又被温焓折腾到现在,额角隐隐作痛,他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朝何主任摆摆手。

    “嗯......,”何主人原地转了一圈,到底没走,他放下药瓶,旋风一样往外刮,出病房前留下句话,“这个最好事先用。”

    温焓还在沉睡,脸庞精致漂亮,下颌线弧度利落而清晰,冷白的皮肤细腻的近乎透明,这样躺着的时候,他脆弱的像秋末寒风中娇弱的花朵,又像生病的小猫,可当他睁开眼,那种凌厉的美,任谁也无法将他和弱者联系在一起。

    陆卓勋有一丝恍惚,这真的是那个人么?

    太违和了......

    他拿起何主任留下的药瓶,包装粉蓝相间,全是英文,风格艳丽独特,他常年练习散打格斗,受伤是常有的事,何主任从没给他开过这种伤药。

    陆卓勋右眼突兀的跳了几下,他将瓶身翻转,在看清用途后,气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怪不得别人用那种眼神看他!

    塑料药瓶被捏的咯咯作响,他恨不得跑出去,把满脑子黄色废料的何主任揪进来!说清楚!

    然而性格使然,陆卓勋拉不下面子做这种事,偏偏温焓人事不省的躺在病床上,一副被摧残蹂、躏的模样。

    陆卓勋咬牙切齿。

    温焓!还我清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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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勋哥,爽吗

    凌晨四点,给宝宝喂完奶,陆卓勋才睡下,早上七点,又在生物钟的作用下准时醒来。

    持续的睡眠缺失让他头脑略微混沌,思维敏捷程度在下降,这是陆卓勋绝对不能忍受的。

    他合上电脑,换好训练服,向专用训练室走去。

    随行的保镖正在大李带领下进行日常训练,见到陆卓勋,一个个纷纷停下手上的动作,和他打招呼。

    “陆总!”

    “陆总早!”

    “陆总早!”

    ......

    陆卓勋朝众人微一点头,走到场地中央,左右晃动脖颈,有些僵硬的颈椎发出咔咔的声响,他蹙着眉头,朝保镖们勾勾手指,“一起来。”

    众保镖互相看看,老板最近不痛快,这场肯定是硬仗,他们不敢怠慢,嗷嗷喊着冲了上去。

    陆卓勋身高一米九几,两条长腿简直长的没边,没等保镖近前,就把人踹飞了,单论武力身手,大李也打不过他,今天更好似吃了枪药一样。

    几个回合下来,龙精虎猛的保镖团小伙子们趴在地上龇牙咧嘴,他们无一不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履历和能力皆是一流,除了日常保护老板,确保不让陌生人碰到他外,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当陪练。

    对保镖打不过雇主这件事,小伙子们早就习以为常。

    剧烈运动使身体的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加快,运动后产生的多巴胺让大脑兴奋起来,疲惫一扫而空。

    陆卓勋满身是汗,站在原地长长呼出一口气,因为温焓憋出的郁气也跟着出去不少。

    这才是他能接受的状态。

    洗完澡,他从训练室出来,就听见前面护士站叽叽喳喳一片,果然是沈临那货,他坐在一堆值班护士中间,嘻嘻哈哈的,嘴像抹了蜜,陆卓勋想装不认识他。

    沈临咽下瓣橘子,赶紧站起来,“看我勋哥!容光焕发!”

    陆卓勋没理他,径直往前走。

    沈临狗腿的跟在后面,贼眉鼠眼的上下瞄,陆卓勋瞥了他一眼。

    沈临不见外的道:“咱俩的关系谁不知道,护士姐姐们不拿我当外人。”

    他俩上初中就认识,陆卓勋虽然留学回来,骨子里仍是传统的,他爱豪车,爱名表,爱顶级的美酒,对自己要求高,对另一半的要求也高。

    可能是洁癖的原因,陆卓勋对感情同样有洁癖,又不喜欢陌生人碰他,这么多年身边连个人都没有,如果护士姐姐说的是真的,那可谓老树开花头一回。

    好奇心促使沈临在作死的边缘试探,“勋哥,是不是真的?”

    沈临个头一米八七,陆卓勋是少数能俯视他的人,此时正瞪着卡姿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仰脸看他勋哥,眼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咔吧!

    那是掰手指关节的响声,也是陆卓勋要打人的前兆。

    沈临抱头鼠窜到一边,“勋哥,你不能打我!过年打人不吉利!”

    陆卓勋皮笑肉不笑,“大过年让你挂点彩,鸿运当头。”

    沈临一把抱住他,“哥!你不能打我。”

    他举起手里的饭盒,“我妈中午特意烧的,我一口都没吃呢,先给你送来了。”

    陆卓勋疑惑的看他,“阿姨说我今天不能打你?”

    沈临头摇的拨浪鼓一样,“我妈说了,勋哥打我一定是有道理的,但是勋哥,你要是因为哥们儿关心你私生活就打我,这个理由不充分,我不服!”

    陆卓勋脑仁直突突,不知道第多少次后悔,他当初为什么要遇见这么个玩意儿!

    沈临搬出他母亲,陆卓勋的怒气值瞬间降低一半。

    从初中开始,陆卓勋就和他同班,那时候的沈临叛逆,染头发,逃课,打架惹事,成绩常年吊车尾,再加上家世又好,一天到晚谁也看不上,极其嚣张,当然看不惯他的人也多。

    有天放学,陆卓勋正好碰见沈临被几个高中部的混混围着,他本来没想管,坏就坏在那些混混连陆卓勋也骂了,像他这样回回年级第一,长得帅,又有钱的好学生,在那些混混眼里就是原罪。

    陆卓勋从小练习搏击和散打,几下把混混们打的哭爹喊娘,他拍拍手要走,鼻青脸肿的沈临却一把抱住他,“陆卓勋,勋哥,你别走!求你和我回家吧!”

    陆卓勋冷着脸踢开他,怀疑这小子脑子被打坏了。

    沈临吸吸鼻子,“我身上挂了彩,那些人要是告我的黑状,说我聚众打架,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爸非打死我不可!”

    陆卓勋没理他,沈临就一瘸一拐的跟在后面求,那样子马上就要掉金豆子了,陆卓勋看了他一眼又一眼,到底和沈临一起回去了。

    还没进别墅大门,沈临就嚷嚷开了,“爸!妈!这是我的好朋友,陆卓勋!我勋哥!”

    他把“陆卓勋”三个字咬的特别重,生怕他爸妈没听清。

    陆卓勋和沈临完全谈不上熟悉,但听他一口一个勋哥,也懒得揭穿。

    沈临他爸妈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一看儿子是跟陆卓勋一起回来的,顿时又惊又喜,急忙把人往屋里请,简直不知道怎么欢迎才好。

    从幼儿园开始,陆卓勋就是出了名的别人家的孩子,除了回回年级第一的成绩,各种特长也出类拔萃,英语流利的像母语,钢琴、小提琴、马术、武术......,称得上是滨海中学无数父母的梦中情孩儿,有他的佐证,沈爸沈妈立马相信这次不是自家混账儿子惹事。

    当天,沈爸沈妈说什么不让陆卓勋走,非要留他吃饭,临走的时候,沈妈看着穿鞋的陆卓勋,一把拽住他,弯腰摸他袜口,“孩子,大冬天的多冷啊,怎么穿薄袜子,你别走,阿姨给你拿双新的。”

    她跑上楼,拿了两双包装没拆的袜子,一双非要陆卓勋换上,另一双硬是塞进他书包里面,嘴里念叨着让他以后穿运动鞋一定要配这种小羊毛的袜子,还说让他以后多管管沈临。

    那时的陆卓勋和大多数青春期男生一样,臭美,不喜欢笨重的棉鞋,大冬天也是一双运动鞋,站在滨海的冰天雪地里,脚冷得像冰块。

    直到那天从沈临家出来,他才知道原来有这么暖和的袜子,原来冬天穿球鞋也不会冷。

    他的母亲去世得早,陆万钧虽然宠他,但父亲的爱是粗犷的,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母亲的位置。

    他拥有同龄人羡慕的一切,唯独缺少冬天里的一双小羊毛袜子。

    因为这两双袜子,陆卓勋一直管着沈临,沈临遇见他的时候,是年级倒数,初中毕业的时候,是年级前十。

    陆卓勋又和他做了三年高中同学,高中毕业,陆卓勋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国际知名学府,沈临拼尽全力,还是没能去他勋哥去的学校,但也顺利被清北大学计算机系录取。

    出国留学的前一夜,几个发小抱着他哭,沈临非要陆卓勋承认他是正室,是大房。

    那个时候,陆卓勋有点怀疑沈临的性取向,直到无数次深夜,失恋的沈临给他打越洋电话,哭诉悲伤的恋爱或暗恋经历,陆卓勋才确定,沈临只是一个纯纯的脑残而已,而且他的审美极其专一,一直是可爱萝莉。

    后来陆卓勋回国,开始接手陆氏,几个发小又聚到一起。

    立志当黑客,攻陷美帝主义的沈临没长歪,目前在陆氏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也算把专业和兴趣结合起来。

    后来回忆陆卓勋第一次去沈家的情景,按照沈临的说法,他爸妈当天的接待规格,哪怕是m国总统来了都够不上。

    陆卓勋到底没下手揍人,径自往餐厅走去,沈临赶紧跟过去,从食盒中一样一样往外端菜,大冬天里,菜还热乎,依旧保留着刚出锅的诱人色泽,菜式都是陆卓勋爱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