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节
高明程如今已经完全放手村里的这些农活了,虽然他体能好,但也不爱干活,只是把田地荒着,那肯定也是不行的。 于是他说道:“哥,你看着办就是了。要是忙不过来,少做点也没事,像锄草这活,就不用锄的太勤,省的太累。” 张成远却否决了高明程的说法,一本正经的说道:“那不行,草太多了,菜就长不好了。” 在没有除草剂的现在,地里的野草,那真是锄不尽的! 你今天刚锄完草,没有两天,就又长出新的草了! 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高明程说不过张成远,也就随他了。 不过他也没让张成远一个人干活,在张成远去红薯地里翻薯藤时,他就拿起锄头,去了辣椒地。 比起蹲着弯腰去翻薯藤,他还是更喜欢站着锄草。 地里种了五垄辣椒,一共有一百多棵辣椒树,之所以要种这么多,就是为了晒干辣椒。 他们当地人喜欢吃辣,在夏秋两季时,他们大多吃新鲜的辣椒,但在冬天和早春时,却是没有新鲜辣椒吃,只能吃干辣椒。 上午时,高明程已经摘了一批辣椒了,但每棵辣椒树上,依旧挂着很多大大小小的辣椒,辣椒树的最顶端,还在不停的开着白色的辣椒花。 这辣椒,必须不停的摘,才能不停的长。 高明程轻轻的挥舞着锄头,锄头就把地里的野草连着土壤和根系都翻了出来,然后把野草连根带土的反个方向,落在辣椒树的树根那儿。 他这是锄草、培土的活,一块儿干了。 之所以要把野草连根带土的反个方向,就是为了让野草朝下,根系朝上,野草的根没了土壤和水分后,就很容易晒干晒死。 而底下的野草沤烂后,又会成为辣椒的肥料。 高明程基本不怎么需要弯腰,一路走,一路锄草,轻轻松松的,就把活给干完了。 张成远那边,还在认真的翻红薯藤。 红薯藤长大了后,靠近土壤的藤蔓结节处,就容易生出根系,然后扎进土里,并且长出小小的红薯出来。 但营养供需不足后,红薯的主根系,就长不出大红薯,总体来说,就是亏了。 因此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大红薯,在种植红薯的过程中,就需要翻好几次红薯藤,以防它们扎根到土里。 当然了,因为已经扎根了,那么在翻的过程中,就难免会把一些红薯藤扯断,这些扯断的红薯藤,就可以用来喂牲畜,总之绝不会浪费。 高明程看了张成远一眼,干脆把旁边的茄子地也锄了草,顺手再摘几个嫩茄子下来。 这茄子不及时摘的话,就容易老,老了后,茄子皮厚,籽大,茄子囊空心,就不好吃了。 他把摘下来的茄子、辣椒都放进之前拿来的水桶里,摘满后,就准备走了。 “哥,地里的草,我已经锄完了,我先走了啊。”临走前,高明程不忘招呼一声。 “哎。”张成远应着,但头也没抬,依旧在认真的做着手里的活。 高明程干完活,提着一桶菜回来时,高岳他们正坐在堂屋里说话,说的是在沪市的一些见闻,其中提到了游戏机。 沪市已经有成人玩的游戏机了,把游戏币投进去,就可以玩,这对于小县城的人来说,是没怎么见识过的。 不过高岳说道:“我对那游戏机不感兴趣,我对沪市的监控感兴趣!要是我们县里,也有监控,那该多好啊!有了监控后,警员办案都方便多了!还有,他们居然还有电脑!” “真羡慕沪市的警员啊!要是我也能去那边上班,该多好啊!”高岳向往的畅想着。 可惜了,他没这个人脉,也没这个机会! 他在省城读警校,毕业后,能留在省城,都是很了不起的了。 运气好点,会分到市里去,运气一般般的话,那就回县里工作,跟他爸一块儿上班。 高岳羡慕沪市,林烨就不需要羡慕了,因为他就是在沪市读的大学! 这次高岳他们约好放假后,就去沪市玩,也是林烨提议的,然后由林烨在沪市那边接待,领着他们把沪市逛了一遍。 “林烨,你以后会留在沪市工作吗?”高岳问道。 林烨躺在躺椅上,用较为肯定的语气说道:“会!我老师喜欢我,我应该会留在那里工作。” 此言一出,瞬间引来大家羡慕的眼神。 高明程站在门口笑了笑,这些人未来的命运轨迹,估计就他知道了。 上辈子,林烨的确留在沪市发展了,一开始跟着他老师做事,后来自己功成名就了,就开了一家公司。 论混的好,林烨是这群人中混的最好的。 等县里开始准备修高速公路和国道县道时,林烨还会跟着他所在的团队回来,参与设计。 到时候如果高明程想组建一支工程队参与修路,那么他和林烨之间维持的良好关系,就能够说得上话了。 第651章 还是现在好 下午三点,气温相对没有那么高了,高明程就准备送大家回县里。 回去前,他拿了一些袋子,让高岳他们自己从竹篮里拿水果,桃子、梨子、杨梅和香瓜,都各拿了一些。 至于西瓜,由于西瓜不是早熟品种,现在虽然有熟的,但也不多,没法一人分一个,于是决定到了县城后,再一人分半边西瓜带回去。 林烨几个纷纷婉拒,觉得自己连吃带拿的,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这西瓜就不肯再要了。 高明程大气的说道:“让你们拿,就拿吧,我地里有的是,一大堆的大西瓜小西瓜,够吃到八月份去了。” 高明程一锤定音,其他人只能纷纷道谢。 大家一起把水果、鸡蛋、蔬菜都搬上车,然后就准备开车回县城了,几个男生照旧坐在后面的车斗,他们穿着薄长袖,戴着草帽,当车子开动时,风肆意的吹拂在身上,将头发和衣服吹动,也就不觉得闷热了。 高明程一路开车回到县城,把高岳他们送回家后,自己也回了服装店。 他把车斗里的水果蔬菜和鸡蛋都搬下车,许多美见了,忙迎上前去,当看到一大堆的茄子和豇豆时,立马说道:“这么多,肯定吃不完,得做成干菜了。” 高明程说道:“行啊,你看着安排,是直接切碎晒干,还是烫熟后晒干?” 许多美说道:“烫过再晒吧,这样口感好,冬天用来炖肉吃,爽口下饭。” 说着,她立马准备洗锅烧水,趁着太阳还没有落山,赶紧把菜弄好。 其实做干菜,最好是上午做,白天晒上一天,到晚上时,就能半干了。 但高明程这个点才回到家里,如果不马上烫熟拿去晒,等到了明天,菜就没有那么新鲜,还可能会变老。 在许多美忙着烧火时,高淑芳盯上了西瓜,她忙把一个大西瓜泡进冷水里,准备等会就吃。 上次她回高家村时,就想吃西瓜了,可惜摘了一个,却没熟。 午睡醒来的小旭旭也凑到西瓜边上,学着姑姑的模样,伸出小手拍了拍翠绿的西瓜皮。 西瓜呈椭圆形,瓜皮上有着绿色的花纹,看着有种对称的美感。 高淑芳逗小旭旭,说道:“这是什么,你知道吗?” 这题我会,小旭旭大声说道:“西瓜!” 高淑芳继续说道:“那你抱得起来吗?你抱一下试试!” 小旭旭不知人间险恶,当下就弯腰去抱西瓜,结果西瓜纹丝不动,他自己还不小心摔了一个屁股跤。 看到他狼狈的摔倒了,高淑芳一面伸手去抱他起来,一面忍不住哈哈大笑。 但摔跤并没有阻止小旭旭,站起来后,他似乎跟西瓜较劲上了,继续去抱西瓜。 但沉甸甸的西瓜,足足有十多斤,像小旭旭这种三岁不到的小屁孩,就算使出吃奶的劲了,也依旧抱不起来。 但在抱的过程中,小旭旭发现西瓜能够滚动,于是他改变策略,开始用力的推西瓜,让西瓜在地上滚动起来。 当西瓜被他推动后,小旭旭立即发出清脆的笑声,笑声中,满是骄傲得意。 许多美听见他的笑声,循声望去,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一抹笑,这个时候,一个洗干净的桃子递到她的面前来。 “山里的桃子已经摘完了,这是最后一批了,你赶紧多吃几个。”高明程知道许多美爱吃桃子,因此特意给她洗了几个最好的桃子。 自家果园里的桃子,许多美已经吃过几回了,知道桃子的口感好,还没有吃到嘴里,心里就开始泛甜了。 不过她没有急着伸手去接,而是说道:“你先放着吧,我在烧火,手已经弄脏了。” 高明程当即说道:“你出来洗手吃桃子,我来烧火!” 他伸手一拉,就把许多美从灶口那儿拉了出来,自己则一屁股坐下。 灶膛里的火已经烧了起来,只需要时不时添加一些柴火就行。 高明程看了一眼堆在院子角落的柴,发现柴火已经不多,又得去村里拿了。 不过没柴也不怕,除了柴火灶,家里还有一个煤球灶,至于煤球,墙角也堆着五六十个。 那墙角因为经常堆放煤球,导致墙壁都乌黑一片,这会儿的人没有深究,只以为是煤球弄脏的,但高明程在后世看过一个科普视频,这才知道原来煤球中的煤分子是能运动的,墙壁之所以黑,倒也不一定是被煤球碰到的,而是煤分子在运动时,吸附在墙壁上的。 目光扫视到煤球时,相关的知识,就直接浮现在脑海中,不过高明程没有在意,低头看了一眼灶膛,然后加了一根柴火进去。 高明程帮着烧火后,许多美就去洗了手,然后高高兴兴的吃起了桃子。 这个时候的桃子,比起之前更熟更甜一些,让人越吃越上头,许多美一连吃了三个桃子,都感觉要吃饱了,这才停下。 “旭旭,吃桃吗?”许多美看到小旭旭还在跟西瓜较劲,玩的不亦乐乎的。 于是忙招手让小旭旭过来,然后领着他去水龙头那儿洗手,再递给他一个最大最红的桃子。 快两岁的小旭旭牙齿已经长齐了,吃起桃子来,一咬一小口,坐在小凳子上,安安静静的吃着桃子。 “多美,水开了!”听到锅里的水发出声音,高明程立马喊了声。 “好。”许多美应着,然后把豇豆和茄子拿了过来,放在旁边的架子上,她掀开锅盖,一股热气冒了出来,锅里的水果然已经滚开了。 用这种大铁锅烫菜,是最好不过了,如果用那种小锅子,就没有这么方便和快速。 许多美先把豇豆放进锅里,豇豆被热水一烫,颜色就变得更深了,这菜虽然要烫,但也不能烫的太熟,烫到五分熟左右,就要马上捞出来,然后放进一个盆里,用盐腌制一会儿。 因为锅大,烫菜也快,先烫豇豆,再烫茄子,茄子要稍微久点,要让茄子能用筷子划开才行。 烫好的茄子,跟豇豆一样,都需要用盐腌制一会儿,把茄子划开摊平,均匀的洒上盐,一会儿后,就可以摆放在透气的簸箕里晒着了。 服装店这边的后院不大,并且堆满了东西,于是由高淑芳拿到二楼的阳台那儿去晒着。 此时,太阳的热力远远不如中午,但菜摆放在阳台晒着后,表面的水也会快速的干掉,等再晒两天,多余的盐分,还会从菜里面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