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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哈──”他打了个哈欠,抻了个懒腰却没有把手放下来,转而伸手冲着返回来的福泽,嘟着嘴撒娇的喊道:“大叔,抱我出来。” 他这是养了两只幼崽吧! 福泽心里无奈还是伸手把大号的幼崽也从围栏里抱了出来,落地了他还不想自己走,刚起床腿软不想动,“大叔也抱我去卫生间。” 行叭。 把大只的送到另一个房间又返回去照顾小只的幼崽洗漱,自从变猫以后她就更喜欢用舔毛的方式清理卫生不是很喜欢用水洗,要监督她才会好好的洗脸刷牙。操心完两只,他还要去后院给白喵可摘新鲜的竹子。 早饭是在外面吃的。 吃完顺路就去侦探社上班。 乱步拉着茉莉的手走路,路上茉莉看到熟人就热情的打招呼,她在认人方面的记忆不管过去多久都不会忘记,就连很久前赶路不小心撞到一起的陌生上班族都记得,她挥手喊:“松下哥哥,不要跑快小心摔倒啦。” “噢!” 原本有着浓厚黑眼圈一副睡眠不足的人瞬间精神百倍,有些暗淡的眼睛闪烁出光芒。就算只是随口的关心,还是让沉浮挣扎生存的人感到暖心。 福泽摸摸幼崽的头毛。 即使她被养在这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幼崽眼里依然只能看到光明。他这种站在阳光下的人都在不知不觉中受她感染,更别提黑暗居民对纯粹光源的占有欲了。即使谈不上是救赎,但也本能的渴望光散发的那份温暖。 有[认知障碍]言灵生效。 周围的居民对于幼崽一直没有长大并没有做出特别的反应,都热情的打招呼。尤其在路过一条商业街的时候,这家给个苹果,那家送个刚出炉的糖糕点心的,等走到侦探社茉莉的怀里已经抱了很多东西了。这些背后代表着爱心的小东西福泽也没有阻止幼崽拿,他们也算是邻里邻居了。 没必要明算账。 以后多照应人情就还回去了。 武装侦探社的办公地点是一栋红砖的建筑物,建筑一共五层,侦探社在第四层,一楼是家名叫‘旋涡’的咖啡馆。 “大叔,早上好。” 茉莉进门就打招呼,然后获得了老板提供的一杯鲜榨橙汁。这会还没有客人,服务员小姐姐也群聚过来rua猫,她挨个亲过去,小姐姐还欢心的主动献上香吻数个。 “祸害成这样,长大还了得。” 这时也过来上班的与谢野先看到这个情况之后调侃了句幼崽,这才打招呼问候道:“社长,乱步先生。”然后就加入其中上手去rua猫。 “晶叽姐姐。” 然后茉莉又获得了洗面奶的福利。 “茉莉喝了大叔的橙汁,做看板娘当报酬。”上楼就要写作业,茉莉这些天都玩嗨了不想写,搂着小姐姐的脖子不想撒手。 福泽当然知道。 她要是能正常长大再疼爱也会下狠手教育掰过来,这辈子她都四岁不会再长大了,还有无数的奶爸饲养员排着队想养她,想玩就玩吧。就她一路上那个受欢迎的程度,就算流落街头也饿不死。 “不要给客人添麻烦。”叮嘱了句福泽就上去了。 乱步看茉莉不上去他也不走了:“老板,给我一杯牛奶,多放糖。”从小姐姐们手里把幼崽抢回来,从怀里掏出帕子给她擦脸上的口红印。擦完又亲了好几口,把刚才那些小姐姐亲的地方都重新盖上他的印记。 老板拿了蕾丝花边的围裙给茉莉系上就当她是员工了,“小茉莉在店里当看板娘就好了。”其实就是让她在店里玩别出去。 可不敢让她站门口。 最初不知道她的威力,有小姐姐教她在街上喊了一嗓子,店里准备的一天的食材在大半个早上就全部销售光了,还有人排队不愿意离开,后台厨师累成狗,表示除了学徒期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累过了。再说幼崽就算啥都不用干只对上门的顾客说句欢迎光临,销售额就蹭蹭蹭的上涨。 “好哒喵~” 茉莉在哪都能成为焦点。 大半个早上。 乱步看幼崽被那么多人分散注意力就不开心,他蹬蹬蹬的跑上楼随意接了个委托,下来就拉着幼崽的手:“妹妹,我们去玩寻宝游戏。” 听到玩茉莉就没有拒绝的。 老板对此也赞同,店内的客人不知不觉已经满了,他是个有理想的咖啡师,不想当个么得感情的泡咖啡机器,当即道:“小茉莉要加油工作啊!” 乱步和茉莉对视一眼,然后默契的一左一右的凹了个姿势。 “茉莉名侦探,出动!” “江户川名侦探,出动!” 周围的熟客看到一大一小两只小可爱萌趣的行为,皆都露出慈爱又宽容的神色。 委托地点在银座附近。 茉莉好奇的问道:“找什么宝贝喵?” 乱步回答:“宝石。” 正确的来说是珠宝首饰。 委托人性格比较马虎,她过了三天才发现自己的首饰丢失了,唯一的线索就是前几天带过这个收拾去参加了朋友的婚礼。然而当时参加婚礼的人很多,鱼龙混杂的又是在露天的场所举办的还没有监控设备,现场也早都被事后的清洁公司清理干净了。虽然她也报了警,但效果也是微乎其微。受朋友推荐,这才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来侦探社试试看能不能找回来。 “要茉莉写纸条的喵?” 找东西,她的言灵很方便。 乱步摇头:“不用。” 丢失的珠宝虽然是真品却是网络爆款,相似的山寨品不知繁多。幼崽的言灵寻物需要提供基础的线索,一是‘名’二是‘形’,单独靠照片除非是独一无二的东西,相似差别不大的物品指向就会模糊,挨个找起来太麻烦。 “偷了东西会做什么?”乱步突然提问。 虽然茉莉并不懂刑侦,但在侦探社耳濡目染的案件多了,此时没想太多就回答道:“想要,卖掉。” “对。” 乱步继续补充道:“偷东西无非就三种心态,一是很想要得到它,二是想用来换钱,三是纯粹享受偷东西的感觉。”第二种和第三种在某种程度上有重合,如果不是特别珍稀的东西想留下收藏当战利品,那就会出手卖掉。 委托人的东西够贵却不够珍。 警察查过委托人接触过的人群,如果其中真的有小偷,他现在的心里无非有两样。一是尽快的出手,二是就此藏起来等风声过去。 别人的话乱步才懒得解释,他喜欢跟幼崽说话的感觉,就详细的说出自己推理出来的线索:“那件首饰最贵的是上面镶嵌的宝石,底托只是银质不值钱,小偷为了防止被发现大概率会把宝石拆下来单卖。” 外行不懂,以为这样就能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