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儿小说 - 耽美小说 - 总裁的撩兔日常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8

    点儿就要重新冒头。

    “徐总,喏。这是一碗姜丝可乐,用来预防感冒的。昨晚我们不是在沙发上睡着了嘛,喝几口好歹能安心点儿。咳,这玩意儿的味道可能有点冲,徐总你慢点儿喝哈……”

    生无可恋的捧着一碗姜丝可乐,温涂终于等到了从房间走出来的大侄子。

    咳咳,他的那碗已经喝完啦,就等徐总来喝了。

    嗳,虽然对方昨晚有盖他从客房里拿下来的薄毯,可事先预防总是一件好事情嘛。

    就是不知道,徐总喝了这玩意儿,会不会大吃一惊。

    噗,想想他都觉得能乐出声。

    “温助理,你感冒了?是昨晚没盖被子着凉了?……谢谢,这碗姜丝可乐给我吧。我喝完了,这就立马送你去医院看看。”

    徐明远花了些时间来挑衣服,出来就看见温兔子在捧着一碗黑乎乎的汤汁在等他。

    等听了对方的话后,他二话不说,立马就把对方递过来那碗姜丝可乐一口闷了。

    呃,这玩意儿味道虽然有点怪怪的,但还可以接受,就是忒甜了点。

    不过,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温兔子真的着凉感冒了。

    仔细听听,对方的说话方式还真有点鼻塞的感觉。

    “誒?没有啦,只是有一点点征兆而已。谢谢徐总的关心,我这情况不用去医院看医生。别担心,要是真感冒了,我肯定会去医院的。”

    刚惊叹于大侄子那一口闷的壮举时,温涂立马又被镇住了。

    哟,要不是他连忙拉着对方的手阻止。

    他这会儿都让徐总拉到他的座驾里,准备往医院的方向出发了。

    说真的,大侄子那紧张兮兮的表现,真给他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真好,没白瞎他一直以来的照顾和关心。

    “真的?没骗我?”

    徐明远心思一动,握紧温兔子抓在他手腕附近的右手反问道。

    其实,紧张过后,他也知道自己刚才的行为有点过火了。

    现在,有了温兔子的拒绝,他也不再坚持送人去医院看医生。

    不过,看对方那感动的模样,说明刚才那举动还是有用的。

    “真的,没骗你。徐总,其实,我都想好了。等你送我回宿舍后,我就开始吃能预防感冒的菜品和汤品。对了,徐总。说起预防感冒,我觉得你也得预防一下。毕竟,我都鼻塞了,说不定说话的时候,我的感冒病毒都漂浮到你那儿。所以说,你最好也吃点能预防感冒的东西。”

    温涂被大侄子拉着来到沙发上,他一边认真跟对方解释他的预防措施,一边默默的把手抽回来。

    嗨,男男授受不亲。

    虽然,徐总是二堂姐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大侄子。

    但,他好歹也是个基/佬啦,孤男寡男拉拉扯扯可不行。

    “好吧,既然温助理你都有计划了,那我就不再多问。不过,明天我早中晚都给你打个电话吧。如果你的鼻塞没有加深,那说话的声音肯定不同。如果鼻塞加重了,那你就必须去医院看医生。到时候,我会从智睿那儿过来楼下接你。至于我要预防感冒的事,回去上班后就交给你处理吧。对于吃什么比较好,你总比我在行。”

    发现温兔子抽手的动作后,徐明远不舍的轻轻捏了把,然后利索的放手了。

    借着对方鼻塞的由头,他立马顺杆儿提起一日三餐都要电话联系的要求。

    嗯,至于通话时要说什么。

    他想,到时候总会有聊不完的话题的。

    而且,借此机会,他还能更加深入的了解一下温兔子的往事。

    徐明远记得,老柴跟他说过一点对方的情况。

    温兔子好像从小都是跟在奶奶身边长大,几乎一出生父母就不在了。

    如今,抚养他长大的奶奶又出国疗养不在国内,对方现在可以说是在国内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

    对此,他很是心疼温兔子。

    相处了那么久,徐明远知道对方是渴望亲情的。

    不过,既然温兔子的亲人不在身边,那他就来当他的亲人吧!

    不管怎么说,只要他俩在一起了。

    作为伴侣,他肯定会给温兔子一个温馨和满意的家。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攻君:我来当你的亲人吧!

    兔兔:哈……你怎么知道我们的亲戚关系的?(震惊脸.JPG)

    第34章 烘焙兔

    “谢谢,劳烦徐总亲自送我回家了!嗯,我等会儿会去菜市场买只老母鸡回来炖香菇鸡汤。这汤对于预防感冒是很好的。徐总,等汤炖好了,我这就拿到公司给你喝。午餐大概是赶不及了,晚餐的时候,汤肯定能送到你那儿。”

    鼻子被堵塞,温涂说话都带了点瓮声瓮气。

    挥手送走开车送他回来的大侄子后,他立马往菜市场的方向直奔而去。

    上好的老母鸡,他还得去鸡档那儿仔细挑选呢。

    而且,猪肉档老板那儿,他也得去跑一趟。

    毕竟,他还想订几个猪脑回来炖汤,用来解解馋。

    .

    温涂从菜市场满载而归的时候,已经是将近十点多了。

    回到宿舍放好东西,他连忙把橱柜里的干香菇取出几个,洗净用温水浸泡待用。

    接着,把在鸡档精挑细选买回来的一整只的老母鸡给脱皮去骨。

    鸡皮和鸡油太过油腻,一般来说,炖汤时他是不会放进去的。

    不过,鸡皮和鸡杂这些零碎的部分,可以拿来跟姜葱一起爆炒。

    摘掉油汪汪的鸡油块的鸡皮经过爆炒,又脆又香又有嚼劲,可以算是他十分爱吃的一道菜了。

    鸡心、鸡肝、鸡肠和鸡胗,浸透了鸡皮冒出来的鸡油和姜葱的特殊香气,吃起来味道也十分美味。

    把上述的材料安排妥当后,温涂将光溜溜的母鸡放置在案板上,准备磨刀霍霍的给它来一次骨肉分离。

    鸡肉去骨再拿来炖汤,这是他从奶奶那儿学来的习惯。

    呃,小时候他馋,奶奶为了不让他吃鸡肉的时候不小心卡到鸡骨头,就会事先耐心的把鸡肉都给拆下来。

    虽然他现在长大了,不至于会那么蠢兮兮的卡到鸡骨头。

    但这个鸡肉去骨的习惯,温涂还是保留了下来。

    能吃肉不吐骨头,吃鱼不吐鱼刺,这可是他小时候的两大梦想。

    吃鱼不吐鱼刺,对于偏爱河鲜,但对海鱼不太感冒的他而言,这几乎不可能的了。

    他爱吃的鱼,几乎都是鱼刺多的让人没脾气,只能吃的时候乖乖的一根一根的挑出来。

    为了美味,偶尔花时间挑挑鱼刺吃上一两回,他还是挺乐意的。

    至于吃肉不吐骨头,这对于温涂来说,就没什么难度了。

    啧,给肉肉们剔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