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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呆呆的看著连城似乎是自嘲的笑著,掀帘出帐,翻身上马,急驰而去。 良久,登宵才慢慢的带著自己恍如被灼伤的手,恍如被灼伤的脸颊,热得发烫。直到脑中渐渐被注入一丝清明,这才醒悟道,这里穷山僻壤,辽兵未撤远,连城单人匹马横冲直撞。心下终究放下不下。 连忙出了帅帐,牵过马匹,朝著连城消失的方向追去。不料一路风吹尘起,马蹄印了无痕迹,登宵莫约追了十多里,至一山壁而止,终於无际可寻,知道连城将返回京城,心中苦闷,想起连城近日种种好处,百转千回,终於弃马步行,回到营中。 虽为等公主鸾驾,却终日饮酒度日,半月後,鸾驾至,亦拔营回朝。 21 登宵静静的站在风沙中,他未来的妻子从轻纱小轿里走出,环佩叮当,远山眉,含情目。一头乌黑的长发长至足踝,只是用一只简单的束发玉环束了,如玉般的颈项中带了赤金盘鲤缨络圈。在这漫天黄沙里一站,更趁得发如墨,肤如雪,如神仙中人误降凡间。 几个参将在旁边看了,都放低了声音,一脸的豔慕,啧啧称奇,说那风沙污泥里竟然长得出琼林玉树,照水奇芭,一如桃源在世,天赐神予。睁大了眼睛不住的明目张胆的偷看著。 而登宵恍如未见,只是依礼接待了,转身叫部队理了行状,拔营上路。一路上莫说是互诉衷情,便是见面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只是远远的避了开来。此时他心中颠来倒去不过是一个景一句话,是连城自嘲的笑著,骄傲的眉眼低垂著,惹人心痛,连城说:三哥,我喜欢你。 想得多了,便是一阵心跳如鼓。 旁边的何聚生怨他唐突佳人,情不住抱怨了几声。“将军,未来的嫂子在旁边哭坐著,你怎麽也不去配著说几句话呢,小心到时候洞房花烛嫂子不让你进门呢。” 登宵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想了半天才发现这个女的将会是他结发娇妻,他与部下严则严已,私下却混的极好,有什麽话都不藏著。此时登宵皱著眉道:“我与她并不相识。若是必须娶妻,我宁愿娶我那丫鬟小琉,她会体贴人,什麽事都处理的妥妥当当的,以後娶了这个女的,怕还不是她照顾我,而是她使唤我……” 何聚笑道:“将军。美人使唤,那可是求之不得的美事。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像我,若是有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人儿,便说是使唤了,就是把我当马儿骑,我也是甘之如饴的。” 登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小轿,“她漂亮吗?我倒是不觉得。何况便是漂亮又有何用,妻子眉眼周正,养儿育女,煮菜烹汤,贤良淑德,也就是了。过於周正不过惹来是非。” 何聚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我还真是为这个嫂子不值。本来以为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哪知道是个不识货的主儿。罢罢罢,就是受苦,也是人家自己选的不是……” 登宵看著何聚转过头去,不再搭话,轻轻的回了一句:“若是过了门,成了我的妻,我又怎麽会让她受委屈?一生一世也再不看旁人,更别人娶妻纳妾。她貌丑如何……貌美又如何?我都会真心实意待她。唉……想起我母后受的苦,我又怎忍心再让别人尝……” 登宵说著,轻轻抚摸左手小指上的祖母绿戒指,心下打定心思,等到娶了这琳琅公主过门,便再也不想连城的事了。 十数日後,众人虽是缓缓步行,也终究回了京都。 朝中得到消息,早已拨了郊外一处幽静宅院作为公主下榻之地,事实上怕也是未来的三王爷府邸。登宵将公主与陪嫁侍从送入府中,自回了後宫小院。 一进院中,便听到小琉呜呜咽咽的哭著,登宵疾走了几步,推门而进,问了句:“傻丫头,哭什麽?” 小琉哭得双眼肿如红杏,可一见著登宵,却迳自抹去了眼泪,委委曲曲的说:“三爷……听说你要娶那什麽……什麽辽国的公主,怎麽,她好看吗?” 登宵想了一会,说:“他们都说好看。” 小琉问道:“那三爷喜欢她吗,小爷不要小琉了吗?” 登宵疑惑的看了她一眼。“怎麽会不要你,我虽娶她,可她未必喜欢我,我以後或许会怜她敬她,却不会喜欢她。对我,她不过是一个陌路人,是辽国的公主,以後会变成唯一的妻子,可……可终究不是我喜欢的人。” 小琉听了,正色道:“三爷,虽然小琉没那什麽公主那麽好看,但小琉会永远的对三爷好。三爷便是赶,也是赶不走我的。” 登宵笑了一下,摸了摸她的头,“这两年,你一直跟著我,什麽事都知道了。我有时也会想,若是别的女子知道我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怕是早就对我嗤之以鼻了吧……小琉,多谢你,我很承你的情。” 登宵说著,摆了摆手。“我累了,睡一会。你也歇息去吧。” 看著登宵默默隐在那张画著修竹的屏风後面,小琉眼里流光闪烁,她轻轻的说:“无论如何,小琉,都是……爱著三爷的。” 22 婚礼的筹备按部就班的进行著,登宵回朝那天将虎符交回後,只是挂名领个将军头衔,并不管事。因此,若是无事召见,连早朝也不必去了。虽是消遥自在,可回来好些天了,再未见过连城一眼。 登宵最近总是想著以前的事情。不但是近日,不但是这两年,不但是沙场岁月,甚至还要更远。那时候他刚刚束发,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四弟,见得不多,却总喜欢跟在他的後面,有软软的小手,软软的声音,点漆一般的一双眼睛,走得跌跌撞撞的,叫他:“三哥。” 那时候凌云总是开玩笑似的皱著眉头,用一脸嫉妒的语气跟登宵说:“这小东西,怎麽就粘著你呢?” 直到——直到他亲眼看著,自己帮他的母亲,倒了一杯鸩酒。 登宵的母亲是先王的正妃,此举倒也不是什麽争风吃醋的寻仇,这不是那个女人的个性。先王对此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错的不是别的,错就错在连城母亲的卑贱生世,错在她没有势力,又不懂得韬光养晦,生下连城後逢人便夸耀,似乎巴不得闹得人尽皆知。先王一次酒醉,让一位婢女珠胎暗结。让那孩子诞下已是天赐龙恩,那婢女却终究没有母凭子贵。一杯鸩酒,送一条冤魂,叹一声身为下贱,叹一句命比纸薄。 多年前,那个如玉雕成的小娃娃,睁著点漆一般的眼睛,呆呆的站在门口,看著自己递过了金盏盛著的鸩酒,看著自己抹上那女子不肯合上的眼眸。那时自己转过身子,对著自己的四弟,面无表情的说:“你要怪我,也没什麽。可你得知道,这王室污点,本就只有几个王族的知道,他们今日都没空,所以我来。就算不是我杀,也会有其